省林业厅全面加强基层森林资源保护管理岗位培训工作

04.11.2016  03:35

  为更好地落实“十三五”期间森林资源保护管理政策,提高森林资源管理队伍的业务素质,进一步提升森林资源保护水平,今年10月以来,省林业厅先后组织开展了5期森林资源管理岗位培训班,重点面向各县(市、区)特别是乡镇林木采伐许可证发证员、木材运输证签证员、木材检查站木检员(巡查员)等从事森林资源管理人员,培训人数达500多人次,受到基层林业干部的欢迎,取得良好的培训效果。

  根据相关规定,林木采伐许可证发证员、木材运输证签证员和木材检查站木检员(巡查员)必须经培训合格后才能持证上岗。针对近年来深化审批制度改革、审批业务逐级下放以及林政管理政策变动大、基层管理人员变化多等实际需要,此次培训系统梳理了森林资源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特别是针对“十三五”期间采伐管理的新政策,进行了详细解读,通过老师授课、答疑解惑、交流讨论、测验答题等多种形式,让学员将森林资源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政策文件学深学透,更好地运用于林政管理工作中,真正为森林资源保护发展保驾护航。(厅森林资源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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