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办公厅颁发关于推进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的指导意见 分享 人民微博 新浪微博 腾讯微博

01.09.2015  11:46

  近日,国务院办公厅颁发了《关于推进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61号)。意见提出了总体目标,到2020年建成一批具有国际水平的地下综合管廊并投入运营,同时要求:一是统筹规划。编制专项规划,完善标准规范,建立储备项目制度,明确五年滚动规划和年度建设计划。二是有序建设。划定建设区域,明确实施主体,确保质量安全,从2015年起,城市新区、各类园区、成片开发区域的新建道路要同步建设地下综合管廊。三是严格管理。明确入廊要求,实行有偿使用,提高管理水平。四是支持政策。加大政府投入,完善融资支持。下一步,我委将会同相关部门在“十三五”规划中对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项目进行研究,并制定规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