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城区首个旧城区改建征收项目5月内实现补偿协议签约率100%

19.06.2015  12:34

  日前,拱墅区长乐C2-C05地块旧城区改建征收项目补偿协议签订工作全部完成,历时共5个月。这是《浙江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施行后杭州主城区第一个旧城区改建征收项目,是创新征收模式后第一个实现征收补偿数据阳光信息化管理的项目,也是主城区旧城区改建类征迁项目中签约周期最短的项目。
  拱墅区长乐C2-C05地块位于城北上塘路大关路交叉口,共有两栋居民楼,84户住宅和2户非住宅。地块处于繁忙的交通路口,毗邻上塘高架,周边噪声尾气污染较大,且房屋陈旧、绿化不足、基础设施落后,居民居住条件差。为了加快区块的城市建设、改善发展环境、更新基础设施、提升居民生活品质,2014年12月,市区两级国有土地房屋征收管理部门启动了这一区块的征收工作,成为《条例》施行后杭州主城区第一个旧城区改建征收项目。
  根据《条例》关于因旧城区改建而征收房屋的特别规定,除正常征收启动所需要件外,旧城区改建项目还需纳入地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启动前应当先进行意愿征询,90%以上被征收人同意改建的,方可启动;启动后还须在签约期限内补偿协议的签约比例高于80%,否则征收决定效力终止。
  如何适应新形势,在符合特别规定的前提下顺利推进旧城区改建征收项目?市区两级房屋征收管理部门统一思想,认真学习、深入理解、熟练掌握征收与补偿相关政策,坚持在“决策民主、程序正当、补偿公平、结果公开”的原则下逐步展开工作。首先,按照法律规定程序,房屋征收管理部门应当在项目启动前向被征收人征询改建意愿。在这个阶段,房屋征收管理部门工作人员以“白加黑,5加2”的工作节奏挨家挨户调查登记,宣讲征收补偿相关政策、解释住户疑问,努力让住户在充分了解政策的前提下自主决定,切实保障住户在旧城区改建征收房屋中的参与权、知情权和决策权。这一民主的工作方式取得了被征收人的信任,最终换来了90.7%的同意率。
  其次,为了实现“签约期限内补偿协议的签约比例不得低于80%”的目标,房屋征收管理部门在深入一线倾听民意、邀请专家听取建议、及时公示征求公众意见的基础上制定征收补偿方案,并于2014年12月30日由拱墅区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在接下来的征收补偿协议签约阶段,房屋征收管理部门联合街道、社区组成6个工作小组,采取分片包户的方法,通过入户、进单位等形式,多次主动上门开展征收政策宣传,讲明、讲清、讲透征收政策;及时进行信息沟通,及时发现问题,分类化解矛盾,争取住户的理解和支持;坚持阳光透明,运用“阳光征收信息系统”实现网上签约,通过现场自助查询设备实时公开征收签约进度、补偿安置等信息,打消住户的顾虑,取得住户的信任。通过大量的宣传和解释工作,换来了大部分住户的理解和支持,在三个月的签约期内,80%以上被征收人签订了征收补偿协议,达到了《条例》的相关要求。截至目前,项目已经顺利实现签约率100%,前后历时5个月,主城区旧城区改建类征迁项目中签约周期最短的项目。
    “《条例》对旧城区改建征收工作的特别规定,给我们的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也相应增加了难度。但同时,也使我们的工作得到了住户更大的理解和支持,比如前期征求住户意愿这一点,使得我们与住户的沟通解释工作大大提前,这让住户从中感受到了民主与尊重,对我们后续开展工作很有好处。”说起主城区第一个旧城区改建征收项目,杭州房屋征管办主任谢小敏颇有感受。而住户也同样对新的征收模式给予了认可:“这个项目的做法充分尊重了我们的意愿,我们由被动变为了主动,而且从征求意见到签订补偿协议整个过程公开透明,让我们觉得安心,觉得自己的利益是有保障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