鹿城区局防患未然突击检查网红“口袋弓”

04.01.2018  16:02

  据外地媒体报道,日前,一种名为口袋弹弓的“玩具”流入国内市场,并在初高中学生间流传,具有一定的“杀伤力”。 “口袋弹弓”由一个类似气球的乳胶口袋和一个金属圆环组成,用手拉动乳胶部分,就可以弹射钢珠甚至是弓箭。搜索关键词“口袋弹弓”,发现网购平台上仍有不少售卖“口袋弹弓”的卖家,价格从几元至数百元不等,而其配套的子弹有钢珠和泥丸等。
  1月3日中午,鹿城区局执法人员来到位于市区飞霞桥的玩具批发市场,针对该市场内有无销售“口袋弹弓”的情况进行突击检查。在对该市场内的10余家玩具批发商家的检查过程中,执法人员并未发现“口袋弹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八条规定,经营者应当保证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对可能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商品和服务,应当向消费者作出真实的说明和明确的警示,并说明和标明正确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方法以及防止危害发生的方法。且根据该法第五十六条第一款,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不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要求的,除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外,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对处罚机关和处罚方式有规定的,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者其他有关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可以根据情节单处或者并处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处以违法所得一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以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吊销营业执照。
  下一步,鹿城区局将针对辖区校园周边加强常态化监管,若发现类似“口袋弹弓”这种危险玩具,将依法予以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