苍南县“三个坚持”积极稳妥推进核电项目前期工作

26.11.2014  11:59

  2009年4月浙江省政府与中广核签订《能源战略合作协议》,确定由中广核集团开展苍南核电项目前期工作,该核电项目预计总投资超1000亿元。近年来,该县积极贯彻落实国家能源战略和省委、省政府要求,稳妥推进该核电项目前期工作。

  一是坚持政府主导,抓好内部发动。成立核电项目前期工作领导小组,保障项目前期工作推进。2009年以来该县四套班子先后两次组团到大亚湾核电、宁德核电、秦山核电项目进行考察,并邀请国家核安全专家开展专题讲座,形成了支持开展项目前期工作的统一意见。苍南核电项目已被列入《国务院关于浙江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规划的批复》、《国家核电中长期发展规划》及国家能源局核电“十三五”规划重点推进项目。根据11月13日袁家军常务副省长到苍南调研时提出“11月底苍南要向省市报文,争取年底前获取国家路条”的目标要求,该县计划再次组团赴大亚湾核电深入考察,以进一步明确工作思路及加快推进核电项目前期工作。

  二是坚持合作先导,加强前期推动。深化政企沟通合作,开展核电项目与地方经济社会联动发展研究,积极配合苍南核电公司有序推进项目前期论证工作,先后编制完成核电项目初步可行性研究报告以及ACPR、AP1两种技术路线可行性研究阶段关键专题技术论证。出台核电厂址规划保护政策文件,对厂址附近农房集聚改造方案和项目征地范围内的拆迁移民安置方案进行研究,限制周边上新项目,禁止红线内再做新开发。目前,按照“厂城联动”思路,提出了与中广核深化合作构想,初步梳理出4个合作支持事项和5个重大合作项目,项目涉及投资近200亿元。

  三是坚持舆论引导,争取民间联动。2009起,在厂址周边开展核电科普宣传活动,积极营造有利于核电项目建设的良好社会氛围。2011年日本福岛核事故发生后,分发了8000余份核安全宣传手册,配套跟进核能科普讲座、核电知识宣传片、核电科普进校园等活动,并安排当地镇村干部、群众代表参与核电考察。积极做好核电项目舆情应对处置工作,尤其是社会风险稳定的管控化解工作,目前,已启动编制核电项目阶段性公众沟通方案,全力争取民间支持。(苍南县发展和改革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