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宁市妇联坚持“四突出”强化服务推进妇女维权工作

01.06.2016  12:30

 

今年以来,海宁市妇联紧抓住“反家暴法”实施的契机,坚持源头维权与事实维权同行,关注弱势群体,转变工作思路,变被动维权为主动维权,努力提高妇女维权意识,加大法律保护力度,为更好地履行妇联基本职能,代表和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构建和谐稳定社会贡献力量。 

一是突出源头化维权。多渠道加大法制宣传,组织市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委员会成员单位分管领导、各镇(街道)妇联主席、市属妇女组织负责人、村(社区)妇女主任代表、各基层派出所负责人、市妇联维权志愿者代表等参加反家暴法专题学习,并为全市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委员会成员单位、各基层派出所、各基层司法所以及全市226个村(社区)订购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释义,确保基层维权机构全覆盖。探索反家暴信息共享、重大案件研判及协同联动,4月我市发出首份家暴人身保护令,发展和提升现有的反家庭暴力工作模式,推动反家暴工作社会化进程。

二是突出社会化维权。联合司法、女律师联谊会等单位和组织,扎实推进“建设法治中国·巾帼在行动”活动。借助普法宣讲团、女性流动法制课堂等载体,深入基层、面向群众,开展社会化维权服务与宣传引导。针对不同妇女群体热点和需求,通过普法讲座、面对面咨询、以案说法、法治文化活动等深入浅出、通俗易懂、低成本高效益的形式释法析理,用身边人说身边事、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目前,全市已开展各类普法宣传活动40余场次,受益群众1.8万人次,印发“反家暴法”宣传折页3万余份。拓展宣传手段,在海宁日报《紫薇说法》栏目刊登反家暴法专版宣传,在海宁电台《潮乡半边天》集中宣传反家暴法。联合市司法局在“海宁市妇联”和“海宁司法”2个微信平台上推出“家庭学法律 守法创平安”反家暴法知识竞答活动,引导家庭成员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用法律规范自己的行为,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三是突出实事化维权。联合有关部门举办第13届“架金桥·促发展” 妇女就业专场招聘会,多渠道开发就业岗位,为全市妇女就业和再就业提供服务。据统计,本次专场招共150家单位提供岗位2090个,吸引了1275余人进场应聘。有618人与单位达成初步就业意向,其中女性307人。继续实施“五月阳光”巾帼创业帮扶行动,借助浙江安正慈善基金会的力量,在全市范围内资助9名贫困母亲从事农业生产创业增收,共资助农用生产物资、种子种雏等金额5万元,并为每位资助对象联系结对女能手一名,提供技术指导、生产帮扶、联系销售等全程服务,帮助贫困母亲通过发展农业种养殖业逐步脱贫致富。

四是突出项目化维权。依托“和乐家庭社工事务所”,开展“和乐护苗”——家庭教育辅导、爱满家园低保家庭社工介入服务以及“和乐维亲”婚姻家庭关系调适,为单亲妈妈、低保困难等重点人群提供专业化维权服务,提升困境妇女儿童和家庭的社会功能。继续开展“紫薇花”妇女儿童家庭公益服务项目微创投活动,在全市范围内确定了19个项目,内容涵盖妇女发展和素质提升、妇女儿童维权关爱、家庭建设和其他妇女儿童家庭服务领域。开展“缘来为爱”——公益交友服务项目,重点围绕“交友、婚前”等关键期,加强婚恋指导服务,实现维权关口前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