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年老屋里挖出128块民国银元

18.05.2015  10:59
法院:将建议有关部门主张权利   “原先住在村东头的汪大爷家中,挖出了128块民国时期袁世凯头像的银元!”开化县何田乡田畈村村民们奔走相告。最近,这个寂静淳朴的小村子,因为银元的事热闹了起来,汪大爷的堂孙和房屋的新主人詹某还为此打起了官司。
  上周五,开化法院一纸判决,总算让这场纷争暂告一段落,原被告双方谁也没有得到这笔财富。
  其实,汪大爷和老伴儿早年就去世了,因老两口终身未育,老伴儿去世后,无儿无女、没有劳动能力的汪大爷便一直由村委会负责照顾。后来汪大爷走了,村委会便以继承人的名义,将汪大爷生前居住的土木结构的老屋卖给了他的堂孙汪某。
  老屋买来后,汪某一直闲置着,直到2008年2月,才转卖给了同村的詹某。今年1月,詹某准备拆了老屋建新房,不想工人在拆除老屋东门墙顶的时候,无意中发现了一根小铁管,拆开一看,里面竟然装着大头银元、小头银元等各种银元,合计128块。
  汪某妻子听闻后找到詹某,以其是原屋主的身份要求与詹某平分这批银元。詹某经不住一次又一次的讨要,不情愿地拿出14块分给了汪某,但汪某并不满意。此时,村委会又以汪大爷一直是他们照顾,房子属汪大爷遗赠为由,主张银元应归属村委会所有。
  为了得到这批银元,今年4月底,汪某将詹某告上法庭,要求詹某返还剩余的114块银元。詹某提出反诉,要求汪某返还之前的14块银元。立案后,何田乡田畈村村委会表示放弃这批银元的所有权。
  5月14日,开化法院巡回法庭到何田乡田畈村开审这起案子。双方就是否有权占有银元、谁是已故汪大爷的法定继承人等问题展开争论。
  汪某认为,詹某的房子原来是他的,原房主也是自己的叔爷爷,现在家族血脉中就剩他一个,他作为汪大爷的唯一继承人,有权继承其一切财产。但詹某提出,他从汪某处有偿获得房屋及宅基地,房屋内的一切应归他所有。
  开化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诉争银元系隐藏物,不因其所藏匿的房屋转让而转移所有权。也就是说,无论是谁挖掘出的,该银元仍应当归埋藏人所有,或由其法定继承人继承。因此,詹某对该银元不享有所有权。而汪某因无法证实其对汪大爷的遗产享有法定继承权,且法院根据证据也不能确认汪大爷是这批银元的实际埋藏者,其主张也未获法院支持。
  5月15日,开化法院一审判决驳回汪某的诉讼请求,同时驳回詹某对汪某的反诉请求。
  案子虽然判决,但问题又来了,这批银元到底该“何去何从”呢?开化法院方面表示,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挖掘过去地主所埋藏的银元归谁所有的批复》规定,所掘获银元归埋藏人所有,由其法定继承人依法继承。而《民法通则》也规定,所有人不明的埋藏物、隐藏物,归国家所有。因此,法院将在案子审结后作出司法建议,建议有关部门主张银元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