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地质灾害防治与地质环境保护“十三五”规划》通过评审

23.01.2017  19:33

近日,《宁波市地质灾害防治与地质环境保护“十三五规划》(以下简称《规划》)顺利通过专家评审。省国土资源厅和市级有关部门参加了会议。

规划》以《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浙江省市、县级地质灾害防治与地质环境保护“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指南》等相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为依据,对宁波市“十二五”期间地质灾害防治与地质环境保护取得的成绩进行了回顾,明确了“十三五”期间我市地质灾害防治与地质环境保护方面内容,是“十三五”时期全市地质灾害防治、地质环境资源保护与利用、地质环境调查与监测、地质灾害防治与地质环境保护能力建设等工作的指导性文件,是加强全市地质环境管理的重要依据。

会议听取了《规划》编制单位关于《规划》编制过程和内容的汇报,与会专家一致同意《规划》通过评审。最后省厅地环处领导和局领导分别对《规划》作了点评,并提出以下几点要求:进一步加强宁波市经济社会发展对地质灾害防治与地质环境保护需求的分析;做好与相关规划的衔接;进一步修改完善目标指标、主要任务、重点工程和地质灾害重点防治区,增强对区县(市)规划的指导。《规划》经修改完善后,按有关程序报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