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级地质专项资金重点支持“四大建设”

18.10.2018  10:37

  10月15日,浙江省财政厅、省国土资源厅印发《浙江省级基础性公益性战略性地质工作项目资金管理办法》(简称《办法》)提出,省级地质专项资金重点支持大湾区、大花园、大通道、大都市区“四大建设”区域地质工作。

据悉,未来五年,浙江要加快建设大湾区、大花园、大通道、大都市区,打造现代化先行区。大湾区建设突出环杭州湾经济区,联动发展甬台温临港产业带和义甬舟开放大通道;大花园建设以衢州丽水为核心区,并将大花园作为现代化浙江的底色;大通道建设突出三大通道、四大枢纽、“四港”融合,统筹推进现代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建设。大都市区建设以推动共建长三角世界级城市群为龙头、以推进杭州宁波一体化发展为主轴、以全面提升四大都市区综合能级为核心。     

  《办法》明确,专项资金由省财政预算统筹安排,专项用于省级基础性、公益性、战略性地质工作,工作内容主要包括省级基础地质调查、环境地质与地质灾害调查、矿产资源勘查、地质科学研究等。项目承担单位应编制项目政府采购预算,按规定组织政府采购。项目实施过程中原则上不允许转包给其他单位,确需外单位协作的,外协经费不得超过项目总投资的30%。 

来源:2018年10月17日《中国自然资源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