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间农村老房抵26万首付 浙江首张“地票”花落诸暨
张广铨有幸领取到诸暨市乃至浙江省发放的首张地票 骆少华 摄
中新网绍兴4月5日电(见习记者 陈洁 通讯员 钟勤奋)流通于上世纪50至80年代的粮票、布票作为特殊时期的产物,于方寸间浓缩着一代人的柴米油盐记忆。近日,浙江省诸暨市为充分盘活农村存量集体建设用地,发放了让人耳目一新的“地票”。5日记者获悉,家住诸暨市陈宅镇棠里坞村的张广铨有幸领取到诸暨市乃至浙江省发放的首张地票,“老家69.3平方米的老房子,通过政府政策置换到‘地票’后,可抵扣购房款26.334万元,有了首付款,买房的愿望终于实现了。”
农村老宅闲置无人居住,城里买房凑不够首付,张广铨的烦恼并不是个例。“一直想在城里买套房,因为收入有限,儿子一家只得租房子住。而老家的老房子,修了好几次,修好了又不去住。”如今通过新出台的“地票”新政,张广铨的困扰迎刃而解。
张广铨有幸领取到诸暨市乃至浙江省发放的首张地票 骆少华 摄
记者看到,在张广铨拿到的这张证号为诸集宅(2017)第001号的红色地票上,清晰记录了权利人、户籍地、地块坐落、面积、原用途等信息。
诸暨市国土局总规划师赵辉告诉记者,“地票”新政旨在充分利用农村土地综合整治项目平台,在农民自愿的前提下,对其拥有的、符合条件的闲置宅基地和闲置建设用地实施复垦并验收后,对相关权利人核发明确一定权利义务的凭证,即“地票”。
“同时,通过建立‘地票’市场交易系统,允许全市范围内上市交易,可以在购买商品房时抵扣购房款,也允许符合要求的权利人置换年度建房指标,并按照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后实施建房。”赵辉举例说,如果一户农户有符合“地票”实施条件的100平方米的闲置宅基地,他们只需把这块宅基地复垦成耕地,就可按程序置换得到100平方米的“地票”,并可以按照规定流通使用。
“实施‘地票’政策后,可以充分利用市场经济的杠杆,撬动民间资本参与农村存量建设用地的市场化盘活,从而有效推动城镇化发展进程,提高农民财产性收入,激发广大农村群众改善住房需求,让百姓有更多的获得感。”赵辉如是说。(完) 【徐施宏】来源:中国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