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地矿经济学会矿产资源法学分会成立

19.12.2017  17:47

  12月12日,中国地质矿产经济学会矿产资源法学分会成立大会暨学术研讨会在京召开。分会聘请国土资源部老领导蒋承菘及著名法学家江平、应松年担任名誉理事长。

  大会审议通过了矿产资源法学分会章程,选举产生第一届理事会成员,国土资源部政策法规司副司长姚义川任理事长。中国地矿经济学会副理事长、中国国土资源经济研究院院长张新安致辞。大会围绕矿产资源法修改重点难点问题、矿业权法律关系和经济本质等问题开展了学术研讨。

  矿产资源法学分会将重点抓好三方面工作:一是面向未来,努力开创矿产资源法学研究新境界。以新发展理念为引领,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坚持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进一步强化资源保护和合理利用,正确处理政府与市场、当前与长远、局部与整体、资源与环境的关系,以加强制度建设为重点,努力开创矿产资源法学研究新境界。二是坚持开放,不断提高矿产资源法学研究的凝聚力。不断吸收和借鉴国内外矿产资源法学、自然资源及相关领域等研究的优秀成果和先进经验,加强自身管理,创新工作方式,发挥聚合效应,形成具有世界影响力的研究成果,扩大学术影响力,培育更多的矿产资源法学研究人才。三是求真务实,不断提高矿产资源法治服务水平。以打造政府决策高级智库和社会法治服务权威平台为目标,密切关注矿产资源领域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组织开展重点问题调研活动,集中研讨重大理论问题,进行重点课题攻关,解决实践中的重点、难点、热点问题,为矿产资源管理改革做好决策支撑,为社会提供优质的法治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