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地方标准《水文测站运行管理规范》正式批准发布

03.01.2018  19:14

浙江省地方标准《水文测站运行管理规范》正式批准发布

 

【本站1月3日讯】2017年12月29日,浙江省地方标准《水文测站运行管理规范》(DB33/T 2084-2017)经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批准发布,将于2018年1月29日起实施。

为全面推进水文测站标准化管理,全面提高水文测站专业化和规范化管理水平,省水文局高度重视测站标准化“顶层设计”,于2015年9月开始着手标准起草工作,制定适合我省水文测站特点的运行管理规范。期间,标准起草小组多次发函向各市、县(市、区)水文测站管理单位征求意见。《水文测站运行管理规范》于2017年8月31日通过了由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省水利厅共同组织的评审。

水文测站运行管理规范》以提高水文测站运行管理水平,实现规范化、标准化、科学化管理为目的,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文条例》、水利部令第43号《水文监测环境和设施保护办法》、《水文基础设施建设及技术装备标准》(SL276-2002)、《水文基础设施及技术装备管理规范》(SL415-2007)及《降水量观测规范》(SL21-2015)等各类水文监测规范对水文测站在运行管理方面的技术要求,结合浙江省国家基本水文测站的实际运行管理情况提出,从增强人员素质、提高设施设备水平、规范作业程序、强化岗位责任等环节落实标准化管理,适用范围广、可操作性强。规范主要包括范围、规范性引用文件、术语和定义、基本规定、组织管理、测报作业管理、检查维护管理、档案管理、信息化管理、安全管理等内容,共10章、2个附录。

该规范标准的实施,将进一步规范水文测站运行管理行为,提高水文测站基础测报能力和专业化管理水平,确保测站安全和效益的正常发挥,为我省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全面、优质、高效的水文信息服务,进一步适应与满足水利及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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