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哪里设置垃圾桶集置点更合理?

14.05.2015  19:17

          《杭州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草案修改稿)》(简称《条例》)即将出台,出台之前市人大5月13日特地举行了立法听证会,邀请市民代表提建议。
  家住左岸花园的孙巧玲,一张嘴就倒起了苦水:“130多个垃圾桶,每天一早堵在小区进出的必经之路上。
  永庆路西端有个垃圾收集容器集置点,每天早上6点到8点,来来往往的直运车辆和上百个垃圾桶将进出小区的主干道堵得水泄不通。孙巧玲认为,在小区门口设点不合理。
  根据《条例》第37条:生活垃圾收集容器集置场所、接驳转运场所位于城市道路两侧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生活垃圾清洁直运的需要,划定禁止其他车辆停放的范围。
  孙巧玲觉得,应该要明确指出是道路以外的人行道或者商铺门口,不能在机动车道路上,不然肯定会影响车辆通行。”
  作为主管部门,市环境集团副总经理陶敏强说:“这是生活垃圾清运的热点问题。目前,对生活垃圾清运的标准分为居民投放点、集置点、转运站三个步骤,集置点是生活垃圾清运的重要基础设施,需要有一个专门的场所。
  陶敏强建议,在《条例》中应该进行统一规范,对生活垃圾容器集置进行标准化建设,并建设城市应急公共停车泊位,保障直运车辆安全进出清运垃圾。
  另外,对于走街串巷收废品的个体人员,萧山区蜀山街道的陈关忠提建议:“应该要管一管。《条例》应该明确城市社区内是否允许个体回收人员收购可回收物,并给出具体管理办法。”(本站编辑 祝婷兰摘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