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游县“四招式”圆满完成工矿企业安全生产强执法百日行动工作

15.12.2015  10:52

  一是加强领导、周密安排。县安监局主要领导高度重视工矿企业强执法百日行动,9月10日下午,立即组织召开部署会议,并于9月中旬下发了《龙游县工矿企业安全生产强执法百日行动方案》(龙安监[2015]39号),对本次强执法工作进行了周密的安排部署,将工作任务具体到人,形成分工明确、责任到位、上下联动的良好局面,确保了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是明确重点,有序开展。一是明确了强执法重点,重点检查危险化学品生产、使用、储存、经营企业单位场所,烟花爆竹批发经营单位场所,非煤矿山,“三场所一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场所、涉及可燃爆粉尘作业场所、喷涂作业场所、涉氨制冷企业);二是确定各阶段的任务,本次行动分自查自改阶段、执法检查阶段两个步骤,并对每个阶段的工作目标、任务作了详细的布置,责任落实到人;三是制定了工作目标,力争通过此次执法行动,建立长效机制,全面提升安全生产法制化水平,促进全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三是依法行政,罚教结合。在执法检查中,龙游县坚持查处与疏导相结合,教育与处罚相结合,日常监管与集中专项检查相结合的原则。做到“三早”即:早部署、早落实、早行动,“三严”即:纪律严、制度严、执法严的工作作风,加大检查力度,采取上下联动,抓严、抓好、抓实这项工作。

  四是强化宣传,浓厚氛围。利用局网站、今日龙游、广播电视、流动广告板等媒体宣传强执法百日行动开展情况;在龙游电视台气象栏目和公交车载视频每天滚动播放宣传,印刷《危险化学品安全知识》、《新员工安全生产知识手册》等共2万多本宣传发放资料。

  五个检查小组分别对全县工矿企业,危险化学品生产、使用、储存、经营企业单位场所,烟花爆竹批发经营单位场所,非煤矿山,“三场所一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场所、涉及可燃爆粉尘作业场所、喷涂作业场所、涉氨制冷企业)等涉及行业领域开展了全面的执法检查。共发现隐患363处,下达整改指令书304份,责令停止生产企业1家,立案查处违法行为9起,罚款共计9.16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