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切实加强G20国际峰会期间物管项目安全防范工作的通知

25.03.2016  18:52
  

各区、县(市)住建(房管)局、各物业服务企业:
  为深入推进“零发案小区”和“控案先进小区”创建活动,确保G20峰会期间良好的小区治安环境,现就加强物管项目安全防范工作通知如下:
  一、积极参与平安志愿者队伍建设。各区、县(市)物业主管部门要按照市委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平安巡防队伍建设的意见》文件要求,加强与属地综治部门和街道社区的沟通联系,摸清辖区内物业服务企业秩序维护人员的底数,积极发动并协助综治部门做好平安志愿者队伍建设工作。各物业服务企业要响应号召,积极参与,主动配合属地街道、社区开展平安巡防工作,确保将物管项目秩序维护人员纳入平安志愿者的队伍(秩序维护人员上岗时,统一佩戴社区配发的“平安巡防”红袖章),积极营造“人人参与、护航G20”的良好氛围。
  二、加强物管项目主任及秩序维护人员业务培训。各区、县(市)物业主管部门、各物业服务企业应紧紧围绕峰会安保需求,积极与综治、公安等部门进行对接,在我局统一组织物管业务(含安保内容)培训的基础上,根据地区和企业的实际情况,自行组织秩序维护人员开展专项业务培训,重点加强在安保信息收集、矛盾排查化解、可疑人员甄别、突发事件处置等方面的培训,提高业务水平和综合能力,确保一旦有任务需求,可立即投入相关工作。
  三、强化物管项目安全防范能力。各物业服务企业要进一步加强物管项目的安全防范,配置必要的防范装备(以手电、橡胶警棍、灭火器和防暴钢叉为主)并加强训练,进一步提升预防突发事件的能力。各区、县(市)物业主管部门应加强对物业服务企业的实地指导,督促物业服务企业落实各项防范措施及防范装备配置,确保装备整齐、维护到位、使用规范,使门岗真正发挥应有作用。
  四、积极配合峰会安保基础排查。各区、县(市)物业主管部门应发挥职能优势,加强对物业服务企业的检查指导,积极督促辖区内物业服务企业配合峰会安保部门开展物管项目出租房屋及流动人口大排查等活动,并将排查的出租房屋和流动人口信息等情况及时向属地社区民警报告。
  五、及时统计、按时上报。各物业服务企业要将相关统计信息按照附件1、2的表格内容和要求认真进行填写,并于5月15日前将统计表格报属地住建局物业科。各区、县(市)住建(房管)局物业科按照附件3要求统计汇总后于5月底前报市局物业监管处。联系人:孙玉栋;联系电话:89830803。

  附件:
  1. 区、县(市)物管项目平安志愿者队伍统计表
  2. 居住房屋出租信息登记表
  3. 物管项目平安志愿者队伍、出租房屋排查信息统计表

 

                                              杭州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
2016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