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国际产业合作园”建设完成省级评审

06.09.2015  13:26
 


8月31日,“浙江国际产业合作园”评审在杭州召开。评审邀请商务部驻杭特办、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省外侨办、浙江工商大学相关专家领导对全省14家参评园区进行了评价,厅开发区处、厅外资促进处、驻外中心、促进中心负责人参加了本次评审。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省政府关于开放创新、扩大开放的系列要求,我省从2014年开始,致力于培育一批开发区“国际产业合作园”。该项工作得到了省政府的高度重视,李强省长在今年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支持宁波加快建设中意产业园、温州加快建设中韩产业园”,省政府2015年工作目标中也将“打造国际合作园”列为一类目标。



作为“国际产业合作园”建设的重点工作之一,我厅从年初开始开展了“国际产业合作园”创建工作,该工作拟认定10家省级产业合作园,并给予招商、财政等多方位支持,对其开展2-3年的培育,在2018年对合格园区给予验收。截止8月底,我省先后有21家开发区开展了“国际产业合作园”创建的有关工作,经过申报初选,全省共14家园区参加了本次评审。本次评审会遵循高效、节约、公开三大原则,评委根据申报材料、现场陈述、公开答辩,对照我厅与财政厅联合下发的《关于创建国际产业合作园通知》各项要求进行公开评价。本次评审出的10家省级国际产业合作园,将和现有的国家级中意(宁波)生态园一起,构成“1+10”的我省开发区“国际化”梯队。



会上,商务部驻杭特办李可特派员和省商务厅马洪涛副厅长对14家“国际产业合作园”建设进行了点评,李可特派员在点评中建议,国际产业合作园建设要抓住“合作”这个重点,把握“高起点、高科技”的内涵要求,“可持续、差异化”的外延特征;他表示,将和省商务厅合作,推动省级“国际产业合作园”的升级工作。马洪涛副厅长在点评中指出,“国际产业合作园”的三个重要关键词,就是“国际”、“产业”、“合作”,要创新合作理念,把园区作为国际产能合作的承载平台;精准定位合作目标,坚持“以我为主”的合作原则,目的就是把最优质的产业引进来、打造最优质的国际化平台。




 



 





(开发区处供稿)
来源:( 浙江商务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