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组织开展2017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推荐工作的通知
21.11.2016 20:38
本文来源: 科技厅
浙科发成〔2016〕201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办公室《关于2017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推荐工作的通知》(国科奖字〔2016〕41号)(以下简称《通知》,见附件1)精神,经研究,现将我省推荐组织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单位按照《通知》要求,认真组织推荐项目(人选),并于11月28日前将推荐预选项目(人选)基本情况表(电子版,见附件2)报送我厅。
二、我厅将根据国家奖励办下达的推荐指标、上报预选项目(人选)水平和下列原则,综合考虑确定推荐项目(人选):
(一)2015年及以前获省科学技术奖重大贡献奖、一等奖的项目(人选);
(二)2016年前未推荐过的项目(人选)优先考虑。
三、请各单位根据我厅确定的推荐项目(人选),认真填报推荐书,并于2017年1月5日前将与之相应的附件一并装订(不要封皮)后报送我厅。
联系人:周剑,87054041
附件:1.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办公室《关于2017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推荐工作的通知》(国科奖字〔2016〕41号)
附件:2.浙江省推荐2017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预选项目(人选)基本情况表
浙江省科学技术厅
2016年11月18日
浙江省科学技术厅办公室 2016年11月18日印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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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11.2016 20: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