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土地督察制度实施十年在线访谈举行

28.06.2016  11:05

  临近国家土地督察制度实施10周年,6月24日,国家土地督察沈阳局副局长潘宏勇、国家土地督察上海局副专员徐建新、国家土地督察西安局副专员刘志宏做客国土资源部门户网站,就10年来国家土地督察工作成效、如何维护群众权益、如何做到公正督察廉洁督察等接受专访,并对国家土地督察事业的未来进行展望。

  据介绍,2006年7月13日,国务院办公厅正式印发《关于建立国家土地督察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标志着国家土地督察制度正式实施。10年来,国家土地督察机构在贯彻落实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严守耕地红线、督导节约集约、维护群众权益、督察改革试点等方面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

  刘志宏认为,10年来,国家土地督察工作强化督察整改,对地方政府土地管理行为做到了“明察”、“严督”;提升督察站位,促进地方政府提高土地治理能力;锤炼了一支业务精通、作风硬朗的督察干部队伍。就维护群众利益,潘宏勇指出,土地督察机构这些年来高度重视群众举报案件的处理工作,始终将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作为一项重要内容,并且深入基层,走村到户了解民意,向当地政府做建议性的反馈,帮助群众解决了很多实际困难。作为国家土地督察制度设立的见证人之一,徐建新认为最令人难忘和欣慰的是通过督察,大大增强了省级政府落实土地管理主体责任的意识,针对督察发现的问题,研究制定了一系列史上最严的土地管理政策,以铁的决心、铁的手腕、铁的纪律,严厉打击违法违规用地行为,使屡查屡犯问题逐渐销声匿迹,土地管理秩序大为改观。

  展望未来,三位受访人不约而同一致看好。他们认为,在全面依法治国的时代背景下,随着依法依规用地理念的宣传和严格监管的实施,各级政府的依法用地管理意识在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土地权益意识和守法意识也在不断提高,这有利于我国土地管理事业的发展。国家土地督察机构将助推地方政府实现从“管理”土地到“治理”土地的观念和机制新跨越。土地督察工作将进一步规范、土地督察效能将进一步提升,督察机构在国家土地治理体系中的作用将进一步凸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