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8个地区列入国家发改委中小城市综合改革试点

25.03.2015  17:00

  3月17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下发了《关于开展中小城市综合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我省绍兴市、湖州市,临安市、慈溪市、桐乡市、云和县,乐清市柳市镇、东阳市横店镇等8个地区列入试点名单,成为试点类型最全、数量最多的省份。

  根据《通知》文件,本次公布了61个开展中小城市综合改革试点的地区名单,我省共有2个地级市、4个县级市、2个小城市试点镇列入改革试点名单,是类型最全、试点数量最多的省份。根据《通知》精神,各地都要建立跨部门工作机制,各省适宜在中小城市先行探索和推广的各项改革任务都要优先部署在试点地区,并要求近期内各试点城市因地制宜制定试点实施方案,全面开展改革试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