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国土资源执法监察“亮剑行动” 交流推进会在杭州召开

27.09.2016  02:39

  2016年9月22日,省厅在杭州召开全省国土资源执法监察“亮剑行动”交流推进会,回顾总结“亮剑行动”前一阶段工作,分析当前执法监察工作形势和存在的问题,部署执法监察及下一阶段“亮剑行动”工作任务。厅党组书记、厅长陈铁雄出席会议并讲话,副厅长夏晓鸿、总规划师朱先高、副巡视员王功逸、厅执法监察局局长潘俊国出席会议。各市国土资源局局长、部分县(市、区)国土资源局局长和厅机关有关处室、厅直属有关事业单位负责人参加会议。台州市国土资源局、杭州市国土资源局、湖州市国土资源局、嘉兴市国土资源局、绍兴市国土资源局和宁波市国土资源局镇海分局、浦江县国土资源局作交流发言。

  开展“亮剑行动”是厅党组着眼全省国土资源工作大局、提高部门依法行政能力作出的一项重大决策部署,是落实我省“十三五”国土资源发展纲要,切实保护耕地资源的一项有效载体和抓手。今年以来,全省各级国土资源部门把“亮剑行动”作为执法监察工作总的抓手和主线,认真组织,周密部署,严格执法,狠抓落实,各项工作有序推进,成效明显。

  会议强调,随着“亮剑行动”持续推进,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形势总体向好,但也要看到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各级国土资源部门要创新思路,主动作为,进一步提高执法监察工作水平。 一是要进一步抓好“亮剑行动”。 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以“背水一战”的共识和担当,“破釜沉舟”的士气和动力,“勇往直前”的坚定和干劲,不断推动“亮剑行动”取得更大成效。要持之以恒地抓好违法问题整改,按照“整体推进、重点突破”相结合的工作思路,分步分类推进整改工作。要加快研究出台《浙江省临时用地管理办法(试行)》和《关于改进国土资源非诉行政案件执行工作的若干意见》,进一步规范临时用地管理工作,促进国土资源非诉行政案件执行到位。 二是要 进一步改进执法理念。 要强化大局理念,坚持把执法监察工作放到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中去考虑,放到国土资源管理全局工作中去考虑,更要重视违法案件的分析,总结违法行为规律,发现政策、管理上的漏洞,建立完善长效机制,提高国土资源管理科学化水平。要强化预防理念,把精力和工作做在违法行为发生之前,把工作的着力点放在预防、制止违法事实的形成之前,做到执法监察重心下移、关口前移,促进违法行为早预防、早发现、早制止、早报告、早处理。要强化依法行政理念,规范执法程序、提升执法水平、强化执法监督,真正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和“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防止执法随意性和执法权的滥用。 三是要 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 当前主要工作是要“建立两个清单,强调一项纪律”。要认真梳理执法监察工作职责,明确省厅、市局、县局、基层国土资源所各自履职重点和责任清单,确保上下权界清晰、分工合理、权责一致、运转高效,提高执法监察工作效率。要建立履职尽责清单,明确执法监察工作各个环节的程序、时限、内容、要求和责任,促进执法监察工作规范化建设。要严明考核,切实把规矩和纪律挺在前面,建立健全行政执法过错责任倒查的追究机制,对巡查不到位、制止不到位、隐瞒不报、压案不查的,坚决追究有关责任人员的责任。 四是要进一步创新管理机制。 要健全源头防控机制,及时发现和制止违法用地,坚决从严抓早抓小、防微杜渐,防止出现“小洞不补、大洞吃苦”的后果。要建立快速反应机制,加强对违法行为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管控,实现“反应得快、出击得准、制止得住、查处得了”, 提升处置能力。要建立督察机制,一级抓一级,层层传导压力,强化上级国土资源部门对下级国土资源部门执法监察工作的指导、考核和监督,督促尽职尽责、依法行政。要建立执法监察反馈机制,重视分析土地违法行为发生的原因、特点,从中发现带有倾向性和规律性的问题,反馈到国土资源管理的前端环节,查找“批、供、用、补、查”等环节存在的漏洞和不足,提出防范违法、改进管理的政策措施和长效机制。要创新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工作机制,增加卫片执法监督检查的密度和频次,及早发现违法,及早查处整改,促进日常执法监管工作。 五是要进一步重视队伍建设。 要配强配齐执法监察干部队伍,重视队伍素质和能力建设,把能力强、素质高的干部选拔到执法监察队伍中来,把年富力强、敢于担当、法治意识强、责任意识强,善打硬仗的干部选到执法监察局长、队长上来。要重视党风廉政建设,敢抓敢管、善抓善管,树立执法监察干部队伍的良好形象。(厅执法监察局<总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