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国土资源厅部署永久基本农田上图入库落地到户工作

17.03.2017  08:02

  根据国土资源部10号文件要求,市县国土资源、农业主管部门要将保护责任落实到村组、农户,并结合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将划定的永久基本农田记载到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近日,省国土资源厅下发通知和召开会议,就做好永久基本农田上图入库、落地到户工作作出部署。

   一、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

  永久基本农田上图入库、落地到户各项工作是切实落实各地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方案的重要任务,是推进永久基本农田管理科学化、规范化、精细化,全面落实特殊保护政策的重要基础。各地要在政府的统一组织下,根据已经论证审核通过的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方案确定的任务,坚持突出重点、因地制宜、部门联动的原则,统筹协调,规范推进,严格按照国家和省政府有关文件精神、相关标准和技术规范,切实做好“落地块、明责任、设标志、建表册、入图库”等各项划定任务。

   二、严格把握上图入库落地到户各项任务要求

   切实做好落地块工作。 按照论证审核通过的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方案,根据国家、省有关技术规程和技术标准要求,采取内外业相结合的工作方法,进一步将已经划定的永久基本农田图斑,实地调查确认到每个地块,根据数据库所需的信息进行完善和补充,具体确定边界、座落、面积、地类、保护情况、质量等级(别)、坡度、权属等信息。依次对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片(块)进行编号,作为永久基本农田管理数据统计、分析、汇总的基本数据单元。在此基础上,形成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区并逐级编号,明确面积、保护情况、质量等级(别)等情况。

   进一步明确保护责任。 按照《基本农田保护条例》和《浙江省市级政府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办法》有关要求,将永久基本农田及示范区保护责任纳入省、市、县、乡四级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内容,层层签订保护责任书;乡(镇)政府应当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签订永久基本农田保护责任书,明确永久基本农田的范围、地类、面积、地块、地力等级、保护措施、当事人的权利与义务以及奖励与处罚等内容和责任。根据国土资源部10号文件要求,市县级国土资源、农业主管部门要将保护责任落实到村组、农户,要结合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将划定的永久基本农田记载到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

   补充完善保护标志牌。 各地对原有的永久基本农田保护标志牌进行全面清理,原有保护标志牌选址合理,并能继续利用的,改造后进行利用,确需新增的,要及时新增。保护标志牌要求在永久基本农田及示范区集中连片的铁路、公路等交通沿线和城镇、村庄周边的显著位置进行设置。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牌由县级人民政府设立,永久基本农田示范区保护标志牌统一冠以浙江省人民政府名义,同时要明确所在区域、保护面积、保护期限、责任单位、保护责任人、相关政策规定、举报电话、示意图和图形标识码等信息。统筹做好农业“两区”和示范区保护标志牌设置。

   建立健全表册。 各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按照有关要求,在完成落地块、明责任的基础上,及时建立健全有关表册档案,以行政村为基本单元,按村、乡、县、市、省自下而上逐级进行汇总,编制各级永久基本农田表册。永久基本农田表册应包括现状登记表、现状汇总表、保护责任一览表、划定平衡表等,主要内容应包括永久基本农田数量、质量(等别〈级〉、坡度等)、位置、保护责任等信息。各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要确保表册信息真实、完整、准确,确保与落地块、明责任等信息一致。

   及时完善图库。 市县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要求,根据市县级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方案,编制标准分幅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图、乡级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图、县级永久基本农田分布图,以及城市(镇)周边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图。另外根据我省技术方案要求,还包括县级永久基本农田分布图、质量等别图,乡级永久基本农田分布图、遥感影像套合图,以及相应的永久基本农田示范区图件。以县级为基本组织单元,以土地利用变更调查数据库中土地利用要素和基础地理信息要素为支撑和基础,依据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方案成果,以及落地块、明责任、设标志、建表册任务完成情况,衔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作,更新完善省、市、县三级永久基本农田数据库,做到图、数、实地相一致。

   三、倒排时间,保质保量完成各项任务

  加强组织领导。 各地要切实增强做好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进一步发挥好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工作领导小组的组织领导作用,协调各部门共同推进上图入库、落地到户工作。在地方人民政府的统一组织下,国土资源和农业部门要牵好头,根据国家和省有关工作要求,制定细化工作措施,扎实做好落到地块、完善表册、补齐标志、落实责任、上图入库等各项工作。

   明确工作时点。 全省在5月31日前,全面完成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工作,将永久基本农田数据库报送两部复核并汇交到部。各地根据工作的实际进展情况,分解工作任务,倒排工作时间,明确责任人,层层落实责任,确保按时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强化督促检查。 省厅将加强对各市、县(区、市)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各项任务的督促指导,及时掌握进展情况,研究解决问题。市级国土资源部门要加强对辖区内县(市、区)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工作的指导和督促。对划定工作进展缓慢的地方,立即督促整改,加快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