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国土资源厅部署开展国土资源法治宣教月活动

04.12.2017  19:21

  在第4个国家宪法日来临之际,按照国土资源部和省普法办的部署和要求,省国土资源厅日前发出通知,要求以“以十九大精神为指引,深化法治国土实践”为主题,利用12月一个月时间,在全省国土资源系统集中开展国土资源“法治宣教月”活动。

  通知要求,全省各级国土资源部门要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按照新时代对国土资源工作的新要求,弘扬宪法精神,培育宪法信仰,深化法治国土实践,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因地制宜开展国土资源法治宣传教育活动,促进广大国土资源干部牢固树立法治思维和法治意识,提高法治能力,培育社会公众的国土资源法治素养,为国土资源改革发展提供良好的法治保障。

  通知强调,要以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学习宣传以宪法为核心的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为重点,把国土资源法治宣传教育融入法治国土实践全过程。各级国土资源部门要把法治宣传教育作为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一项重要措施,作为推进法治国土建设的基础性工作,作为落实国土资源“七五”普法规划的重要内容,因地制宜组织开展法治宣传活动,在全省范围形成集中学习宣传宪法法律和深化法治国土实践的生动局面。

  全省“法治宣教月”活动期间,省国土资源厅将开展多项学习活动,包括开展一次“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 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专题讲座、举办“民法总则与国土资源管理”学法用法活动、参加省普法办“学习十九大精神维护宪法权威”暨第四个国家宪法日活动、组织厅领导和机关公务员参加法律知识考试、组织召开一次全省国土资源法治国土建设座谈会以及举办一期国土资源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例分析会等。

   12月4日,国家宪法日:一图告诉你宪法是个什么法?

  1982年12月4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了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现行宪法是对1954年制定的新中国第一部宪法的继承和发展。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分别在1988年、1993年、1999年、2004年对现行宪法作过四次修改。

  2014年11月1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设立国家宪法日的决定》,明确将每年的12月4日定为国家宪法日,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增强全民法制观念,推动全社会树立宪法意识,今年宪法日的主题是:“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 维护宪法权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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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年12月4日是我国第四个档案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