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国土资源厅办公室关于开展“责任落实年”活动的通知 浙土资办〔2017〕18号

10.03.2017  01:33

各市、县(市、区)国土资源局,厅机关各处(室、局)、厅直属各事业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国土资源部重大决策部署,切实抓好《浙江省国土资源发展“十三五”规划纲要》和全省国土资源工作会议确定的各项工作任务落实,结合我省实际,厅党组研究决定,在全省国土资源系统开展“责任落实年”活动,确保全年各项工作任务全面完成。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标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国土资源部各项决策部署,按照“秉持浙江精神,干在实处、走在前列、勇立潮头”的要求,围绕省委省政府中心工作和厅党组确定的全年工作重点,省、市、县三级国土资源部门联动,以勇于创新、敢于担当的精神,落实政治责任,压实改革责任,强化岗位责任,履行执法责任,负起工作责任,推进“拆治归”、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节约集约示范省创建、地灾隐患治理三年行动、耕地保护、国土资源管理制度改革创新等重点工作落实,切实肩负起我省国土资源管理工作的使命和责任,打造一支“绝对忠诚、干事担当、干净自律、充满活力”的浙江国土资源铁军,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和省第十四次党代会的胜利召开。

  二、主要内容

  “责任落实年”活动的主要内容:落实“五项责任”。

  (一)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责任。各级党组织要巩固深化“能力建设年”活动成果、推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认真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和推进落实本单位、本系统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坚持从严治党工作与国土资源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党委(党组)书记是全面从严治党的“第一责任人”,要强化抓党建的主动意识、主业意识、主责意识,带头履行从严治党责任,亲自协调解决工作中的突出问题,督促班子成员履行从严治党责任,督促下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履行从严治党责任;党组织其他班子成员要履行“一岗双责”,根据党委分工切实抓好职责范围内的党建工作。纪检机构履行监督责任,强化党内监督,把检查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作为监督执纪的重点,推动各级党组织解决党的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要加强巡视督察力度,推动巡视督察工作常态化,强化巡视督察成果运用。

  (二)国土资源重点领域改革责任。要把改革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来抓,排出任务书、挂出作战图、定出时间表,逐项分解我省国土资源改革各项任务,逐项落实到厅机关相关处室、各市、县(市、区)和改革试点地区。市、县(市、区)国土资源局要根据改革任务,鼓励和支持探索创新、先行先试,营造浓厚的改革氛围。要针对重点改革任务,完善督办协调、考评激励、责任追究等工作机制,构建上下贯通、协调联动的工作格局,确保各项改革取得预期成果。要统筹协调推进农村土地制度改革,深化德清县、义乌市改革试点工作,探索健全“同权同价、流转顺畅、收益共享”的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制度,以及“依法公平取得、节约集约使用、自愿有偿退出”的农村宅基地管理制度。坚持“跑一次是常态、跑多次是例外”的理念,深入推进国土资源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全面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

  (三)国土资源管理岗位责任。各级国土资源部门要依据“三定”方案,明晰单位职责、内部处室(局)职责、每个工作人员岗位职责。对于职责交叉事项,按照一件事情原则上由一个处室(单位)负责的要求,最大限度进行整合。要落实岗位责任,明确处室(单位)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办事人员的具体职责,全员落实岗位责任,确保责任到人,权责一致。

  (四)国土资源严格执法责任。各级国土资源行政执法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要严格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严格按照法律法规授权履行职责。要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将处室(单位)的法定职权分解落实到执法岗位和执法人员,明确具体执法责任,做到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全面推进法治国土建设。要推进国土资源行政权力事项标准化、格式化和规范化建设,推动省、市、县国土资源部门上下联动,制定权力事项“标准化”操作规范,明确责任主体,规范自由裁量权。要保持执法监管高压态势,从严控制新增违法用地,对违法违规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及示范区的,坚决从严查处。要稳步推进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工作,做好行政执法职能划转工作,明确双方职责边界。

  (五)国土资源工作责任。围绕省委省政府、国土资源部重大决策部署,结合各地各单位实际,明确和落实各处室(单位)年度重点工作任务。省厅要根据年初签订的工作目标责任书将本单位年度党建工作、业务工作、改革工作等各项任务,层层分解落实到每个处室(局)、部门和每个岗位,明确完成时间,保证工作质量,强化督查督办和进度通报机制。巩固和扩大“工作推进年”“能力建设年”活动成果,进一步加强教育培训,全面完成系统干部教育培训三年规划目标任务,提高各级干部履职担当能力。加强工作目标责任制年度考核,对工作落实不到位的,进行问责。各市、县(市、区)国土资源局要根据本单位年度工作任务,做好工作责任层层分解。

  三、工作方式和步骤

  省厅和市、县(市、区)国土资源局三级联动、分级负责,全面开展“责任落实年”活动。

  (一)明确分工,编制落实责任“五张清单”。  政治责任由厅直属机关党委、机关纪委牵头,厅办公室、人事处 、驻厅纪检组参与;改革责任由厅调控与监测处牵头,政策法规处、行政审批处、土地利用规划处、耕地保护处、不动产登记局、土地利用管理处、矿产开发管理处、矿产资源储量处、地质勘查处、地质环境处、执法监察局参与;岗位责任由厅人事处牵头,厅机关各处(室、局)、直属各事业单位参与;执法责任由政策法规处、执法监察局(监察总队)牵头,厅行政审批处、土地利用规划处、耕地保护处、不动产登记局、土地利用管理处、矿产开发管理处、矿产资源储量处、地质勘查处、地质环境处参与;工作责任由厅办公室牵头,厅机关各处(室、局)、直属各事业单位参与。“五项责任”的牵头处室要按照  “责任落实年”活动要求,分别制定落实责任清单,明确相应职责,压实相关责任,层层传导压力,推动“责任落实年”活动扎实开展,推动各项工作真正落实到位。各市、县(市、区)国土资源局要参照省厅做法分别编制“五张清单”。

  (二)建立联系基层工作制度。每位厅领导联系一个市国土资源局、一个县(市、区)国土资源局、一个乡镇国土资源所、一个重大项目、一项改革创新试点、一个调研课题,及时了解当地国土资源工作动态。厅机关每个业务处室加强县(市、区)工作联系点工作,围绕今年重点工作,开展蹲点调研,具体指导,解剖麻雀,总结经验,帮助解决实际问题,以点带面,推动面上工作落实。各市、县(市、区)国土资源局同步建立联系点,开展蹲点调研指导活动。

  (三)开展保障服务集中调研。省、市、县国土资源部门领导班子成员要结合今年国土资源重点工作任务和重点建设项目,认真排查当前“五项责任”落实过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开展专题调查研究,提出解决问题的对策建议。厅机关参加厅领导联系点联络的同志要加强基层对“五项责任”落实相关意见建议的收集、整理、归纳,理清下一步工作思路。

  (四)深化国土资源干部培训。省厅和市、县国土资源局分级组织开展干部全员培训。学习培训重点内容为学习培训政治理论、党风廉政建设、法律法规政策以及国土资源专业业务知识。省厅重点组织厅机关及厅直属事业单位干部以及市、(县、区)国土资源局领导、乡镇国土资源所主要负责人学习培训,市、县国土资源局分级组织各级干部学习培训工作。省厅适时组织党风廉政建设知识抽考。全面开展国土资源网络课堂学习。

  具体实施步骤:

  “责任落实年”活动从2017年3月开始,至2017年12月结束,按照组织准备、推进实施和总结提高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组织准备(3月初)。成立组织机构和工作班子,下发责任落实年活动通知。

  第二阶段:推进实施(3月上中旬-11  月份):“五项责任”牵头处室分别编制责任落实年活动“责任清单”。省、市、县三级国土资源部门干部走出机关,到基层一线,到联系点,开展调研走访,摸情况、听意见、明职责,了解基层需求和困难,面对面解决问题,抓好工作落实。省厅领导和厅机关有关处室同志分赴11个市开展蹲点调研指导服务,下基层调研不少于二次,第一次下基层在3月上中旬,每次时间不少于一周。第二次下基层在10月中下旬,具体时间由各组确定。

  第三阶段:总结提高(12月份):认真做好“责任落实年”活动工作总结,建章立制,完善工作推进责任落实的长效机制。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厅成立“责任落实年”活动领导小组,由厅党组书记、厅长陈铁雄任组长,马奇副厅长、张国斌副厅长、方文军纪检组长任副组长,分管厅领导为成员,加强对活动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定期听取活动进展情况汇报,下设办公室,由厅办公室、人事处、法规处、调控处、执法局、机关党委、机关纪委主要负责人组成,及时研究协调解决活动推进中的问题,指导推动活动开展。各市、县(市、区)国土资源局要高度重视,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结合当地实际抓紧制定方案,落实工作举措,形成以上率下、全员参与、整体联动、层层落实的良好工作格局,确保“责任落实年”活动扎实推进。省厅将“责任落实年”活动开展情况及成效纳入年度工作目标责任制和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制进行考核考评。

  (二)加强督促检查。省厅将“责任落实年”活动开展情况作为督查工作重要内容,定期对厅机关各处室、直属事业单位以及市、县(市、区)国土资源局活动开展情况的督促检查,及时了解掌握活动进展,确保“责任落实年”活动上下协调联动、责任层层落实。

  (三)营造良好氛围。各地各单位要充分利用报纸、电视、互联网和新媒体广泛宣传“责任落实年”活动开展情况,及时宣传报道活动动态,宣传各地先进典型和工作成效,总结提炼先进经验,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四)强化作风建设。在开展“责任落实年”活动中,要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六个严禁”,轻车简从,注重实效,不干扰地方工作,不增加基层负担,特别要从细微处加强作风建设,以良好的工作作风和精神面貌推进全年国土资源工作任务的完成,为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作出贡献。

   

  附件:1. 厅领导“责任落实年”活动联系基层点分组表.docx

      2. 厅机关各处室“责任落实年”活动联系点汇总表.docx

  浙江省国土资源厅办公室

    2017年3月9日

  附件: 浙江省国土资源厅办公室关于开展“责任落实年”活动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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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浙江省国土资源厅
发布时间:2017-03-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