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国土资源厅信息中心公开招聘人员公告

06.08.2016  00:38

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规定,浙江省国土资源厅信息中心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

  浙江省国土资源厅信息中心:浙江省国土资源厅直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预算形式为财政适当补助,机构规格相当于县处级。办公地点位于杭州市区。主要承担国土资源信息化建设、地质资料接收验收、保管和服务利用等工作。

   二、招聘岗位及条件

  本次公开招聘地质资料接收验收岗位1人,为专业技术岗位(八级及以下)。

  应聘人员应符合《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和招聘单位明确参照执行的有关规定条件,以及招聘岗位下列具体条件要求:具有研究生学历和硕士以上学位,地质相关专业,具备地质相关系列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者可放宽至全日制本科毕业、学士学位;具有2年以上专业相关工作经历;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0年8月16日后出生)。

有关工作经历条件,按劳动(聘用)合同或招聘单位认可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认定,时间按足年足月计算到报名截止时。

   三、招聘程序与办法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1、电子邮件报名。应聘人员应于公告之日起至2016年8月16日期间,发送报名电子邮件(邮件主题设为“应聘地质资料接收验收岗位+姓名”)到指定邮箱[email protected],附报名表(样式见附件)和电子证件照。

  2、资格初审。报名结束后5天内,招聘单位根据招聘岗位所需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通过电子邮件或电话向报名人员反馈初审结果。

  通过资格初审的报名人数应不少于3人,否则将取消招聘计划。

  3、应聘资格的取得。符合组织考试条件的,招聘单位确定考试有关安排,向通过资格初审者发放准考证后,报名人员取得应聘资格。

   (二)考试

  考试采用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笔试、面试满分均为100分,笔试、面试以40%和60%计入总成绩。

  1、笔试。

  笔试拟定于9月在杭州市进行,具体安排以准考证为准。

    笔试内容:地质学基础知识和地质资料管理知识。

  笔试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1:5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名单。实际参加笔试人数不足入围面试比例要求的,全部入围。

  2、面试。

  资格复审和面试有关安排另行在网上通知。

  应聘人员应携带报名表(贴照片)及身份证、学历和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劳动(聘用)合同和社保缴纳记录证明等相关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1份,并按指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主要考查岗位认知程度、胜任能力和专业水平。

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该成绩的人员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三)体检、考核

考试完毕,根据确定的办法计算总成绩,岗位总成绩最优者(总成绩相同的,面试成绩高者优先)确定为体检、考核对象。

体检、考核工作参考公务员考录工作相关环节的办法进行,以招聘单位认定意见为准。

   (四)公示、聘用

  经体检、考核均合格的人员,招聘单位确定为拟聘人员,并在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聘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招聘单位按规定办理进人和聘用手续。

  聘用人员列入事业编制管理,与招聘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其他

  应聘者放弃或被取消入围、聘用资格,或体检、考核中出现不合格者,招聘单位研究决定是否安排人员递补。需要递补的,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

   四、纪律与监督

   (一)本次公开招聘有关信息指定在下列网站公布,供应聘者查询和社会监督:

  1、浙江省国土资源厅网站(http://www.zjdlr.gov.cn,“政务公开/人事信息/事业单位招考栏”);

  2、浙江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http://www.zjhrss.gov.cn,“机关事业公开招聘”)。

  招聘过程相关信息一般仅在省国土资源厅网站公布,请应聘者自行留意。

   (二)对招聘工作及相关信息有异议的,请在信息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下述监管部门反映,以便及时研究处理:

  1、省国土资源厅(人事处):0571-88877820;

  2、省人力社保厅(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0571-87056703。

   (三)对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试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

   五、咨询

  有关本次招聘工作具体问题,请向招聘单位直接咨询。

  咨询电话:0571-87056378(陆先生)。

 

  附件: 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表.xls

 

                                          浙江省国土资源厅信息中心

                                                      2016年8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