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企改革顶层方案出台

14.09.2015  12:04

  《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是新时期指导和推进国有企业改革的纲领性文件,必将开启国有企业发展的新篇章。
  
   基本原则
  一是坚持和完善基本经济制度。
  二是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方向。
  三是坚持增强活力和强化监管相结合。
  四是坚持党对国有企业的领导。
  五是坚持积极稳妥统筹推进。
  
   主要目标
  到2020年,在国有企业改革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取得决定性成果,形成更加符合我国基本经济制度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要求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现代企业制度、市场化经营机制,国有资本布局结构更趋合理,造就一大批德才兼备、善于经营、充满活力的优秀企业家,培育一大批具有创新能力和国际竞争力的国有骨干企业,国有经济活力、控制力、影响力、抗风险能力明显增强。
  
   重点任务
  一是分类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将国有企业分为商业类和公益类,推动国有企业同市场经济深入融合,促进国有企业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有机统一。
  二是完善现代企业制度。推进公司制股份制改革,健全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企业领导人员分类分层管理制度,实行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企业薪酬分配制度,深化企业内部用人制度改革。
  针对国有企业存在的制约不足的问题,《指导意见》提出积极引入各类投资者实现股权多元化,大力推动国有企业改制上市,创造条件实现集团公司整体上市。
  针对一些国有企业董事会形同虚设、“一把手”说了算等问题,《指导意见》提出完善治理结构的重点是推进董事会建设,建立健全权责对等、运转协调、有效制 衡的决策执行监督机制。
  针对一些国有企业激励约束不足、活力不够的问题,《指导意见》提出实行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企业薪酬分配制度,建立健全与劳动力市场基本适应、与企业经济效益和劳动生产率挂钩的工资决定和正常增长机制,对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实行与选任方式相匹配、与企业功能性质相适应、与经营业绩相挂钩的差异化薪酬分配办法,同时继续深化企业内部用人制度改革,合理增加市场化选聘职业经理人比例,真正形成企业各类管理人员和员工的合理流动机制。
  三是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
  针对国有资产监管工作存在越位、缺位、错位等问题,《指导意见》提出以管资本为主推进国有资产监管机构职能转变、改革国有资本授权经营体制、推动国有资本合理流动优化配置和推进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
  四是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引入非国有资本参与国有企业改革,鼓励国有资本以多种方式入股非国有企业,探索实行混合所有制企业员工持股。
  五是强化监督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强化企业内部监督,建立健全高效协同的外部监督机制,实施信息公开加强社会监督,严格责任追究。
  六是加强和改进党对国有企业的领导。贯彻全面从严治党方针,充分发挥企业党组织政治核心作用,加强企业领导班子建设和人才队伍建设,切实落实企业反腐倡廉“两个责任”。(本站编辑 祝婷兰摘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