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化县健全四项机制扎实做好乡镇宗教工作

27.09.2016  03:08

开化县现有合法登记的寺庙9所,民间信仰场所34处,基督教聚会点33处。存在点多面广分布散、宗教场所硬件条件差、人员整体素质低等问题,宗教事务管理任务重、难度大。针对这些问题,开化县民宗局从四个方面入手加强基层宗教工作管理,取得了宗教领域和谐稳定的良好局面。

一是建立健全三级宗教工作网络和两级责任制  。“三级工作网络”是由县级宗教工作领导机构负责工作网络日常运转的动态管理;乡镇一级宗教工作领导机构由统战委员、综治干部等参加,负责本辖区的宗教工作管理;村级负责人为管理责任人,设立村级联络员,配合开展宗教工作。“两级责任制”是根据属地管理原则,确立乡镇(办事处)、村(社区)两级宗教工作责任制,明确具体工作任务和职责,建立健全宗教工作岗位责任制,任务层层分解,形成职责明确、任务到人的宗教工作格局。各乡镇(办事处))成立民族宗教工作协调领导小组,负责日常宗教协调工作,牵头协调、监督检查等制度的健全落实。村级建立健全宗教工作管理小组,完善宗教工作组织网络,负责日常安全巡逻等工作。

二是建立健全教育培训机制。1、加强基层领导干部培训。在全县统战委员会议,乡镇(办事处)周一夜学,基层党委、政府领导中心学习组上组织学习宗教方面的知识,让各级领导干部学习宗教知识,认识宗教、了解宗教,支持重视宗教工作。2、加强宗教界代表人士培训。定期举办培训班和召开座谈会,加强对宗教界人士教育引导,不断增强他们遵纪守法、爱国爱教的自觉性,培养一支政治上靠得住、学识上有造诣、品德上能服众、关键时刻起作用的宗教界代表人士队伍。3、加强信教群众教育引导。大力开展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法制和公民道德教育,开展宗教政策法规学习活动,使广大信教群众了解党和国家的有关宗教政策法规,增强爱国爱教意识;进一步提高认清是非的能力,自觉抵制非法宗教活动,争做遵纪守法的好公民、好信众。

三是建立健全规范管理机制。1、制定工作制度,切实规范宗教工作干部行为。实行经常性检查和联席会议制度。经常性组织人员深入基层检查监督,切实保护正常的宗教活动,严厉打击异教邪教、封建迷信活动,全力制止以宗教为幌子开展的各种违法活动,坚决抵御境外势力利用宗教进行渗透。定期召开宗教工作联席会议,交流情况,全面分析存在的问题和影响稳定的因素,研究制定解决措施,明确责任,促进宗教活动的安全稳定。2、强化信息预警和问题矛盾排查。依托县、乡(镇)、村三级民族宗教信息网络,搜集基层信息,及时掌握宗教工作动态,增强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深入开展调查研究,了解掌握宗教工作第一手材料,形成调研报告,指导宗教工作。按照“抓早、抓小、抓苗头”的工作要求,认真排查可能影响社会稳定的因素。对排查到的已发生的涉及宗教领域的矛盾纠纷,充分发挥统战、宗教、公安等部门的工作合力,予以妥善处置,确保将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3、充分发挥爱国宗教团体和宗教界人士的桥梁作用。经常性深入宗教界人士中间,加强联谊沟通,准确把握信教群众的意愿和要求,有针对性地开展宗教工作。组织和指导宗教团体和宗教场所扎实开展创建“和谐宗教场所”活动,努力提高宗教教职人员素质和宗教活动场所管理水平。引导信教群众服务社会,积极参与社会公益慈善活动。

四是建立健全目标考核机制。在县委县政府对宗教工作的重视之下,开化县每年的年度目标考核文件中,明确把宗教工作列入乡镇(办事处)年度目标考核内容,并实行重大事故或重大不稳定事件一票否决制。年度目标考核是各级党委政府重要的工作业绩体现,还与干部职工的经济利益直接挂钩,极大的提高了乡镇党委政府对宗教工作的重视程度。也促成乡镇与辖区内的村签订宗教工作责任书,对工作不力,出问题的村和个人实施责任追究。这项措施对宗教工作形成各层级责任明确、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起到了很好的促进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