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大法宝让“老赖”逃无可逃

12.11.2015  11:01

  近年来,湖州市南浔区法院坚持“公正司法、司法为民”的工作主线,转变执行理念、创新执行方法,全方位、多角度、高威慑、重惩戒,亮剑执行难。2014年至2015年10月,该院共受理各类执行案件4300余件,执结标的额近12亿元。今年1-10月,在全省法院24项执行评估数据中,执限内执结率、网拍率、民商事案件实际履行率、初执标的清偿率、平均执行天数等8项数据均列全市前茅,各项执行办案指标全面向好,被评为“全省破解执行优秀法院”,并荣立集体二等功。

  率先在司法网拍中引入腾空房屋担保金

  一边是执行法官已依法启动拍卖程序,一边是短时间内难以重觅住处的住户不愿意配合腾空房子,这样的“执行难”,让不少眼巴巴等着房子变现的债权人头疼心焦。今年上半年,南浔法院出台了“在房产拍卖中缴纳保证金宽延暂住期”的新招数,房产司法拍卖“执行难”问题率先在南浔法院迎刃而解。
  在房产拍卖中引入担保金制度是南浔法院今年来实施的新举措,主要针对已被抵押且已进入拍卖程序的被执行人本人住房以及第三人承租但合同即将或已到期的房屋,暂住人(被执行人或承租人)根据被拍卖房屋的评估价,只要缴纳一定数额的担保金,就可以在房屋拍卖成交前继续居住,但房屋一旦拍卖成交必须无条件腾空,否则保证金将会被部分或全部扣除。
  从外地来南浔工作的租房客王先生说:“我付了全年租金的房子,居然是房东老早抵押给银行的,现在他逃债去了,眼看房子要被拍卖了,一时半会儿上哪儿另找房去?幸好有这个担保金举措,可以让我缓一阵子!
  据执行局的郑法官介绍,在网拍房产时法院会向竞买人专项释明房产已附有腾空保证金,消除购房者后顾之忧。且拍卖成功后,若租户有意续租且新业主有租赁意向的,积极促成双方签订租约。今年3月以来,该院已成功网拍房产15宗。因为切实缓解了暂住人短时间内找房搬家的压力,至今没有出现无故滞留、影响房屋拍卖交接的情况。此举有效治愈了腾空难带来的拍卖交付难的顽症,既保证了债权人的合法权益,也为租户赢得了周转时间。
  目前,这项新举措已得到省市法院及湖州市委主要领导的肯定,并在全省法院推广实施,以更好地促进司法网拍工作。

  主动对“老赖”的理财型保险产品亮剑

  “近年来,资金理财化倾向明显。”浙江省高院执行局相关负责人说,随着“点对点”网络查控系统查询、冻结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越来越便捷、有效,不少被执行人转而购买金融理财产品和分红型、投资连接型、万能型人身保险产品。浙江省高院主要领导要求加快规划,实施新的网络“点对点”查控金融衍生品办法。
  被执行人沈某是一名与南浔法院打了多次交道的“老赖”。早在2013年,作为杭州3家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沈某因做煤炭生意拖欠南浔一燃料公司1100余万元货款,经调解达成了分期付款协议,但沈某只还了30万元就开始赖账了。
  燃料公司申请强制执行。对于执行义务的履行,沈某能拖则拖,拖不过就躲,躲不过就另立账户把资产转移到他人名下,大大增加了法院的执行难度。
  2014年1月,南浔法院查封为沈某提供担保的某公司资产时,发现早被转移一空。3月,该院对拒不执行的沈某实施司法拘留,并以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移送公安机关。
  在被司法拘留后,沈某不得不交出执行款200万元,但离他应清偿的债务还差一大截。
  2015年4月,南浔法院多方辗转查询到沈某分别在3家保险公司购买了价值126万元的保险产品,而保险产品的投保人均为他本人,法院最终依法对他的理财型保险产品成功予以执行。
  南浔法院针对新环境产生新问题的快速应对,给了终日专研藏匿逃债之术的“老赖”当头一棒。

  全方位限制“失信人”权益

  在日常生活中,对于“老赖”买房、坐飞机等高消费举动的限制手段已日趋成熟,但“限高令”中还存在着若干盲点。为此,南浔法院与城建、银行、旅游等管理部门联手,对失信被执行人的部分经营性、消费性权益进行必要的限制,督促他们尽快自动履行法定给付义务。
  首先,市场禁入。即对失信被执行人通过区建设局系统限制建设项目招投标,目前已向区建设局招投标中心提供了8家失信建筑企业名单,已限制这批企业建设项目招投标。
  其次,金融限制。将全部被执行人失信信息纳入人民银行征信系统,限制被执行人贷款。会同区8家金融机构联合制定《关于依法规范和完善执行联动机制若干问题的意见》,金融机构对法院提供的严重失信的被执行人采取不予发放贷款等措施。2014年以来,有36名被执行人在办理贷款等业务时受到限制,其中22名被执行人已自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最后,消费限制。南浔法院早在2012年就根据本地区为旅游景点这一特点,与区旅游局共同出台了《关于依法规范协助人民法院执行及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旅游产品的若干意见》,相当于给“老赖”发出了“禁游令”。此外,南浔法院还向辖区内多家汽车4S店发送“老赖”购车的“限高令”,4S 店认为这一做法可以有效规避其经营风险,对法院建议予以支持。双方形成了执行联动的合作模式,由法院定期将拒不履行义务的被执行人信息提供给各4S店,实现信息共享,降低被执行人的社会公信度。
  2014年至2015年10月,南浔法院共查询被执行人存款21633件次,查控房地产2183件次,在全国法院执行案件失信平台上曝光3054人次,限制高消费近百人次。

  对环保非诉执行“零容忍

  “当事人长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我行我素继续生产,废水废气得不到治理,既是对生态环境的破坏,也是对法律法规的亵渎。我院以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重要思想为引领,对涉污企业坚决采取‘零容忍’。”南浔法院有关负责人介绍道。
  经过前期细致排摸,南浔法院对被执行人的情况进行了全面梳理,依法履行相关程序,送达执行通知书。较多企业在收到执行通知书后能自觉履行义务,但湖州某炭业公司、某防水建材公司、某纺织品公司等多家企业仍未停止生产,在当地造成了负面影响。
  南浔法院围绕“五水共治”和“大气污染整治”,集中力量,持续开展专项执行。
  2015年10月的一天,几辆法院警车首先开到了湖州某炭业公司厂区,在分管副院长的带领下,执行法官查看了厂区生产情况,只见该公司厂房破旧,设备简陋,10台锅炉中有5台明显不符合环保要求,但却仍在生产。
  得知企业负责人不在当地后,执行法官依法拍照取证,在大门等显眼位置张贴公告,并电话联系企业负责人向他说明情况,并告知拒不执行的法律后果。企业负责人随即表示愿意履行,5台违规锅炉也开始逐步冷却关停。
  随后,执行法官又马不停蹄地赶往另外两家企业进行实地执行,其中某纺织品公司负责人表示:“我们公司已停产整顿,正在改进环保设备,开展环境影响评估,今后一定会遵纪守法规范生产。”另一家防水建材公司也慑于法律的威严,当场停产。
  截至10月底,南浔法院已对12家涉环境污染企业进行集中强制执行并执行到位,另有3起案件的执行工作正在有序推进。
  “南浔法院执行工作这几年取得的成绩离不开上级领导的关心、各兄弟部门的协助,更离不开广大人民群众的支持,我院现已逐步建立起信息共享、强制威慑、司法宣传、协调配合的大平台,从法院‘独角戏’转变为全社会共同参与执行的‘大合唱’,多渠道、多举措地发挥联动执行的威慑力,进而提高司法公信力,实现执行工作的司法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最优化,尽最大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执行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南浔法院执行局负责人对进一步提升执行实效,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充满信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