舟山普陀“四大模式”探索政府购买公共文化服务

28.03.2016  10:07

  近年来,舟山市普陀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关于加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若干意见,以创建省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综合性示范项目为抓手,创新“四大模式”探索政府购买公共文化服务,推动公共文化服务社会化发展,逐步建立起适应普陀发展的公共文化服务供给机制,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方便、快捷、优质、高效的公共文化服务。

   一是托管运作模式。 进一步发挥市场在文化资源配置中的积极作用,整合文化资源,由政府出资委托文化企业管理公共文化设施,实行市场化运作。成立普陀区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引进普陀保利大剧院,通过政府购买公共文化服务,加大对文化设施的管理与运营,使普陀保利大剧院每年演出不少于100场,年平均票价不高于200元,体现“高水准、低票价”的文化惠民理念。

   二是项目采购模式。 为加强引导文化类社会组织的健康发展,引入业余文艺团队和艺术培训机构配送公益性文化活动。自2014年开始,首创送戏下乡剧(节)目公开采购制度,根据群众需求,召开采购大会,政府购买业余文化团队的文艺演出进行送戏下乡,各镇(街道)、社区负责人和文化志愿者们“选购”送戏下乡剧(节)目,确保市民欣赏到全区最精彩、最特别的节目,这也是普陀区文化惠民的一大创举。截止到目前,已开展“点单式”送戏下乡172场次,吸引观众6万余人。

   三是服务外包模式。 为了区级各类群众性文化活动中呈现出更好的演出效果,通过由政府招标向社会购买文化活动相关配套服务,尝试在舞台设计、灯光音响、现场服务等方面进行改革,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规范购买流程,向社会公开招标。2015年,首次通过招投标形式采购大型文化活动,对浙江省第二届海洋运动会开、闭幕式演出活动进行公开招标采购,规范到位,严谨有序。通过引入竞争机制,提高服务的“性价比”,既降低政府举办文化活动的成本,又提升活动的效果。

   四是资金补助模式。 通过政府补贴优秀文化企业和品牌文化活动,将有演出能力、积极性高的民营演出团体纳入资助范围,鼓励社会力量加入到支持公益文化活动中来。近年来,制定了《普陀区基层文化阵地建设资金管理办法》,设立社会力量兴办文化活动补助项目;培育了正好文化公司等社会文化服务力量,规范和引导其健康发展;打造东海音乐节等一批民间节庆活动,特别是东海音乐节,已经成为长三角地区最吸引人的户外音乐节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