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大万亿”和“五水共治”工程建设预防工作推进会召开

05.06.2015  18:22



  浙江检察网杭州讯 6月5日,全省“四大万亿”和“五水共治”工程建设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推进会暨“百个重大工程项目专项预防活动”、“百场案件剖析警示教育活动”启动仪式在杭州召开。会上,省人民检察院通报了工程建设领域职务犯罪情况,省治水办、杭金衢高速公路改扩建工程建设项目指挥部、湖州市太湖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局等单位做了交流发言。省检察院副检察长金连山、省发改委副主任徐幸、省审计厅副厅长陈焕昌分别做了讲话。省预防职务犯罪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成员、各市预防职务犯罪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全省百余个重点工程建设单位的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我省于2013年制定了《浙江省扩大有效投资“411”重大项目建设行动计划》,推进“四大万亿”工程,即万亿产业转型升级工程、万亿基础设施完善工程、万亿统筹城乡建设工程、万亿公共服务提升工程,建设一大批省重大项目。今年将推进重大项目960个、计划投资7270亿元。“四大万亿”、“五水共治”等重大工程是保障我省经济稳增长、调结构的重要抓手,是拉动有效投资需求、推动区域协调发展的重要途径,是省委优环境、促转型、惠民生的重大决策部署,事关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大局在经济转型发展新常态下,中央持续加大基础设施建设和新农村建设。如何保障这些重大工程高效廉洁不仅是党委和政府历来高度关注的问题,也是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2004年以来,省检察院、省发改委、省审计厅、省监察厅等部门围绕省委的战略部署,先后在“五大百亿”、“三个千亿”、“四大万亿”工程建设领域联合开展预防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是,由于工程建设领域涉及面广、主体多元、环节繁多、管理多头、资金密集、利益重大,廉政风险和安全风险高度集中,职务犯罪仍然高发易发。
  省检察院通报中披露,2013年以来,全省检察机关共立案查办工程建设领域职务犯罪案件847件936人,分别占同期立案总数的22.6%和20.8%。其中,受贿、行贿、贪污等贿赂类犯罪案件占比达到82%,是工程建设领域涉嫌主要罪名。该领域职务犯罪存在权钱交易突出、窝案串案多、涉案领导干部多、涉案环节多、涉案金额大等主要特点。其中典型案件有:萧山区湘湖二期工程建设、企业征迁国有资产处置行受贿窝串案,宁波市江北区城管、水利、海事部门在建设渣土、泥浆处置领域贿赂和渎职窝串案,绍兴工程质量监督系列受贿案,台州工程指挥部职务犯罪窝案,普陀区路桥工程建设监理人员受贿窝串案等。
  会议强调,工程建设领域预防工作是一项全社会的工作,根据《浙江省预防职务犯罪条例》规定,要建立党委统一领导、相关部门各负其责、社会各界共同参与的工作机制。各级各类工程建设管理部门和参建单位作为预防主体单位,要承担预防工作主体责任,强化制度建设、抓好重点环节和重点岗位的廉政建设,牢固构筑起防腐拒变防线。检察、发改、审计等部门要强化监督指导、加大对土地出让、工程建设、房地产开发领域腐败案件查防力度,加强对“四大万亿”重大项目和省重点建设项目的事中事后监管,加强对重大投资决策和项目审批、重大物资采购和招标投标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审计监督。同时,各预防主体单位、行政管理、监督部门要发挥各方所长,加强协作配合,凝聚预防合力,共同做好工程建设领域预防职务犯罪工作。会议同时启动了在“四大万亿”和“五水共治”工程建设中开展“百个重大工程项目专项预防活动”、“百场案件剖析警示教育活动”,以此推进预防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