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眸2014(四):健全政策法规体系 提升物业服务品质

23.12.2014  20:56

  物业服务是每个小区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密切联系着市民群众的生活工作,它已成为提升城市生活品质的重要组成部分。今年以来,局以新修订的《杭州市物业管理条例》为契机,切实履行物业管理职能,落实权力责任清单制度,不断加强行业学习培训,扩大政策宣传范围,推动物业服务行业健康发展。
   加强政策宣传力度 推出系列培训活动
  为做好新修订的《杭州市物业管理条例》宣传培训工作,局组织开展了物业管理条例宣传月活动,共发放宣传海报约6000份,悬挂横幅1200余条,显示屏滚动播放条例内容3000余条次。同时,每周在局网站公布一则市条例动漫式模拟案例,由物业管理专家结合市条例进行分析讲解,并设置“网友发言”,全部十二期案例解答总访问量近万人次,网友发表意见200余条,跟帖近3万条。此外,联合区物管部门选取了万家花城、御景苑等小区开展现场咨询活动,分发市条例单行本并为住户答疑解惑。
  开展多个层面的培训活动,组织市区两级物业管理部门及局系统相关工作人员参加培训班,邀请市人大法委讲解市条例,设置“区局主要工作职能”、“物管区域划分工作流程”等具有针对性和操作性的培训课程;联合市区民政部门举办面向街道、社区工作人员和业委会成员的市条例知识讲座;面向物业服务企业的负责人、项目主任、部门主管、管理员等开展专题培训;制作市条例宣教片发至各区(县)市住建局及其辖区内的物管项目。
   修订出台配套文件 明确权利责任清单
  在做好物业管理条例宣传的同时,为配合市条例的贯彻实施工作,局对现行的物业管理相关政策法规进行清理。同时,根据市条例的相关规定制定出台了一批配套文件,如《关于印发<物业管理区域确认工作操作流程>的通知》、《关于规范物业地下部分办理物业管理用房缴交手续的通知》、《关于进一步明确杭房局[2009]246 号文件操作执行有关问题的通知》、《关于要求物业管理项目建立投诉处理机制的通知》等。
  根据全市进一步下放建设工程项目相关市级审批和管理权限的要求,局将涉及物业管理用房的相关审批及管理权限直接下放至各区住建局。为确保“放得下”、“接得住”,局认真做好业务部门协调工作,举办物业管理用房业务培训班,向各城区讲解物业管理用房审批操作系统流程、物业管理用房审批业务政策等内容,安排专业人员现场指导各区业务操作。
   创新物业管理模式 配合落实相关工作
  针对物业管理的热点、难点问题,局积极组织研究,创新管理模式方法,建立数字物业网络平台,将我市实行专业化物业管理的项目纳入整体平台,通过该平台实时更新物管项目基本情况,及时获取项目管理信息,实现网络投票和绑定手机投票等功能。
  为配合相关部门落实垃圾分类、全国文明城市复查迎检、星级楼宇评定等工作,局下发《关于进一步配合做好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通知》,指导各区住建局从加强骨干队伍培训、完善考核监督机制、完善激励引导机制等方面,督促物业服务企业配合做好垃圾分类工作,会同各区住建局对物管小区进行垃圾分类情况抽样检查;开展2014年度全市重点楼宇物业管理星级评定工作,积极督促物业服务企业做好小区环境卫生保洁、火灾隐患整治、全国文明城市复查迎检等配合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