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个一流(8月)

04.08.2016  10:35

  温州中院:

  推进家事审判方式和机制改革

  日前,温州中院制定出台《温州法院家事审判方式和工作机制改革的实施方案》。方案提出了六项机制创新和六项制度创新,同时要求各法院和人民法庭都要成立专门的家事审判合议庭,有条件的基层法院也可成立专门的家事审判庭,并引入心理辅导机制,努力修复涉案人员情感创伤。

  联合仲裁委高效处理劳动争议案件

  日前,温州中院联合市仲裁委制定出台《关于劳动人事争议案件处理若干问题的会议纪要》。《纪要》明确要理顺劳动争议诉裁衔接关系,坚持劳动者权益倾斜保护原则,兼顾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权益平衡原则以及劳动争议案件受案范围。

  鹿城法院:

  在洛杉矶增设特邀海外调解联络点

  7月22日,鹿城法院举行美国洛杉矶特邀海外调解员聘任仪式。美国洛杉矶温州商会第三届会长吴陆清作为特邀海外调解员代表接受温州中院杨际平副院长颁发的聘任证书。据悉,美国纽约系鹿城法院在2014年11月25日设立的首个特邀海外调解工作联络点,洛杉矶为该院第二个联络点。

  瓯海法院:

  环保非诉领域适用“裁执分离”模式

  自2014年9月始,瓯海法院试行环保非诉“裁执分离”模式,共作出165份“裁执分离”裁定书,其中137件已由当地环保部门执行完毕。近日,该院力促当地政府出台了关于环保非诉行政执行案件实施“裁执分离”的会议纪要,进一步明确了“裁执分离”适用范围、职责分工、实施单位及暂缓执行情形等。

  推行金融案件预交诉讼费担保金制度

  为便利当事人,简化金融案件诉讼费预缴、退费审批等程序,节约司法成本,瓯海法院向辖区内11家银行发送征询函,积极推行金融案件预交诉讼费担保金制度,即金融机构向法院预缴一定金额的担保金后,在一定期限内无需再为催收不良债权而提起的民事诉讼个案中预缴诉讼费。

  龙湾法院:

  集中审理危险驾驶案显成效

  2015年8月,龙湾法院被指定集中审理温州市区范围内涉及危险驾驶犯罪刑事案件。鉴于案件数量激增、被告人犯罪情节多样,该院创新“集中审理”办案模式,实行“快立、快审、快判”,有效提升审理效率。截至7月26日,该院共审结危险驾驶案件691件,适用缓刑232人,平均审限从原来的9.09天缩短到5.14天;同时该类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100%实现远程视频公开审理,真正实现了司法资源的集约化利用。

  市交警支队协助成功查扣涉案车辆

  4月5日,温州中院执行局和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出台《关于对被执行人机动车辆进行查扣的会议纪要》。根据该会议纪要,两家定期共享全市查扣被执行人机动车辆数据库,市中院执行局按照法律相关规定授权交警部门对涉案机动车辆进行查扣。截至6月22日,市交警支队共计协助龙湾法院成功查扣车辆24辆,成效初显。

  发布破产审判工作情况

  日前,龙湾法院召开破产审判新闻发布会,通报2012年以来破产审判工作情况。4年来,该院共受理破产案件76件,审结46件;累计盘活房地产、设备、商标等各类财产总价值5.6亿元,其中土地480余亩,房产约16万平方米。

  乐清法院:

  率先设立刑事人身损害国家救助金

  近日,经乐清市委常委会研究决定,同意乐清法院设立刑事人身损害赔偿救助金,并同意首期拨付救助金50万元。

  获市政府支持安排周转房助力执行难

  被执行人唯一住房腾空难是困扰执行的一大难题,为此,乐清法院争取当地政府支持帮助协调周转房。日前,乐清市委专题会议通过由市政府安排4套周转房用于安置被执行人。这意味着,法院对被执行人唯一住房采取拍卖、变卖、抵债措施后,被执行人及其家属可以申请租住周转房,解决了唯一一套住房被执行后原居住人的临时居住问题。

  瑞安法院:

  刑事简易程序案件远程视频庭审常态化

  为推动庭审中心改革落到实处,瑞安法院实行刑事简易程序案件远程视频庭审常态化,通过远程视频开庭审理简易案件,合理配置人力资源,分流押解力量至普通案件,集中优势力量保障重点庭审,同时也进一步降低在押解过程中出现安全事故的概率。2016年以来,该院适用远程视频庭审,已审理刑事简易程序案件286件,占比超过50%。

  永嘉法院:

  开展夏季集中执行活动

  为进一步推进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永嘉法院积极开展为期三个月的夏季集中执行活动。活动中,执行局集中执行力量进行突击执行,邀请电视台和特约监督员全程参与监督。截至目前,已司法拘留7人次,录入失信被执行人信息98人次,集中曝光35人次,执毕案件27件,执行到位621万余元。

  洞头法院:

  向特殊主体发出首张拘传令

  日前,洞头法院首次向一特殊主体被执行人发出拘传令。该被执行人系公务员,因采用拖延等手段拒不腾空待处置房产,执行法官多次联系未果,遂向其发出拘传令,将其从办公室带离至法院。

  苍南法院:

  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

  日前,苍南法院制定《关于进一步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的规定》,依法保障律师在法院案件诉讼过程的知情权、阅卷权、出庭权等十多项权利。在召开的法官与律师良性互动座谈会上,法院希望律师进一步规范起诉状、答辩状等文书的制作,助力提高庭审效率。同时法院也将致力于实现各类案件简易程序适用最大化和立案、庭审、文书最简化,切实提高办案效率。

  平阳法院:

  推进道交案件令状式裁判文书改革

  平阳法院不断推进道交案件令状式裁判文书改革,通过改良文书模版,以表格形式清楚列明需填写内容,并专设道交案件诉讼窗口,引导当事人填写表格。同时,简化庭审过程,法庭调查围绕诉讼要素表争议点进行,对无争议事实,不再进行举证质证。今年以来,该院审结道交案件266件,令状式裁判文书使用率达到96%,平均审理天数缩短10天左右。

  深入推进家事审判改革

  近日,平阳法院制定家事案件审理规程,在院机关和派出法庭分别成立家事审判庭和家事审判合议庭,明确家事审判案件范围,采用“三审合一”集中审判模式;同时推行离婚案件诉前财产申报、离婚案件强制教育、离婚证明、离婚承诺书等制度,进一步深化家事审判方式和工作机制改革。

  泰顺法院:

  在财产保全程序中引入保险担保机制

  泰顺法院创新保全担保新模式,引入诉讼财产保全责任保险制度,即保全申请人只需支付较低保费,保险公司通过向法院出具保单保函等方式提供保全担保,代替申请人承担因败诉或执行过程中的保全错误所产生的风险。推行该制度至今,该院由保险公司等单位提供担保的财产保全案件共52件,保全的财产标的额达14158.4万元,大大降低了申请诉讼财产保全的门槛和风险。

  文成法院:

  正式启动第二批员额法官入额工作

  根据《文成县人民法院司法体制改革试点方案》、《文成县人民法院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近日,文成法院已正式启动第二批员额法官入额工作,目前已完成6名法官的报名申请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