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善县建立乡村振兴专项资金撬动农村发展活力

21.06.2019  14:22


近年来,嘉善县在实践中积极探索财政支农体制机制改革新路径,建立土地出让金提取机制,通过提取土地出让金建立乡村振兴专项资金模式,实现以用地资金反哺乡村发展的财政保障体系。

一是建立乡村振兴专项资金,缓解“钱哪里来”压力。坚持“地从乡村出、钱为乡村用”工作思路,2018年起调整土地出让金分配办法,在各镇(街道)土地出让金净收益部分中提取10%的比例建立乡村振兴专项资金,专项用于推动各镇(街道)乡村振兴项目建设,已累计提取2.3亿元。另外,通过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土地指标盘活等措施,有力挖掘乡村可用土地指标盘活和土地出让潜力,增加专项资金池体量,建立全县土地收储交易平台,开展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节余指标质押,累计质押土地节余指标463.3亩,涉及资金2.3亿元。

二是找准专项资金发力途径,探索“钱用哪里”方向。明确专项资金重点用于农业农村公共基础设施、农村公共服务体系和农村公益性事业建设,对成功创建市级现代农业园区或省级特色农业强镇的给予500万元的奖励,对成功创建市级特色农业强镇的给予300万元的奖励。专门梳理全县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重点项目表(2018-2022  年),使资金使用方向更加项目化、明细化。截至目前,已使用专项资金6300万元投入美丽乡村风景线建设,支持建成5条总长80公里的风景线。

三是做好专项资金绩效管理,解决“钱怎么管”难题。拟定《嘉善县乡村振兴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设定项目补助、以奖代补、奖励三类扶持方式,并配套建立健全绩效管理制度和全程监管机制,引入项目法人制、招投标制、监理制和结算审计制,确保资金使用到位。同时谋划建立“1+1+N”涉农政策体系(即一个部门、一个文件加若干实施细则),改变扶持资金撒“胡椒面”情况,确保在专项资金输出端实现集中发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