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嘉善县干窑镇季青云熟食店-准予行政许可

04.02.2015  23:47
单位名称/申请人:嘉善县干窑镇季青云熟食店
法人代表/负责人:季益关
          你(单位)于 2014年11月7日提出的餐饮服务变更申请行政许可(受理号:餐受0421201401061)申请, 经本局依法审查,符合法定条件和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决定准予许可。
具体许可内容如下:
        同意经营场所由嘉善县干窑镇叶新路集贸市场西边第3、4间变更为嘉善县干窑镇叶新路集贸市场西边第3、4间(制作地址:嘉善县干窑镇小窑港(镇中心幼儿园后面)); 。
2015年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