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兴市稳步推进职业健康监管工作

19.01.2015  23:22


              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职业卫生监管工作的意见》(浙政办发[2014]6号)精神,嘉兴市各级安监部门积极加强与机构编制、卫生、人力社保部门的沟通协调,大力推动职业卫生监管职能的划转、监管机构和队伍建设,以专项治理、三同时监管、宣传培训、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为抓手,积极开展职业病防治相关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具体表现在:
              一、加快职业卫生监管职能的划转,为全面开展职业卫生监管工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通过积极主动与机构编制、卫生、人力社保部门的沟通协调,截止2014年底,嘉兴市安监局与嘉善县、海盐县、秀洲区安监局完成了职业卫生现场监管职责的交接,增加了7人;其它各县(市、区)安监局也及时确定了职业卫生监督分管领导与联络员。嘉兴市安监局在设立职业健康处的同时设立了嘉兴市职业病危害预防中心,与嘉兴市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中心合署办公,承担职业病危害宣传、预防等工作。为了积极落实《职业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赋予的职责及上级部门组织实施的有关工作,全面开展职业卫生监管工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二、大力开展全市“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执法年”活动
  由于职业卫生监管职责处于划转过程中,针对2014年“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执法年”活动,嘉兴市各级安监部门是在开展打非治违、《严防企业粉尘爆炸五条规定》等专项行动的同时,将职业病防治有关内容结合到专项行动中一并开展。
  经各地各部门排摸,嘉兴市确定了涉及粉尘作业场所企业762家(其中45家涉及可燃爆金属粉尘)、喷涂(喷漆、喷塑)企业574家作为“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执法年”活动的重点整治对象。 通过对该1336家整治对象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或隐患168项,责令现场整改122项,责令限期整改41项,责令3家涉可燃爆粉尘企业停产整顿,提请关闭2家涉可燃爆粉尘企业。
  三、着力开展职业卫生“三同时”监管启动工作,抓好职业病危害源头控制
  为积极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赋予安监部门的法律职责,职能划转后,嘉兴市各级安监部门认真梳理了部门权力清单与责任清单,并重点就加强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监督管理做了以下几项工作:一是积极组织学习了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监督管理的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要求;二是市安监局及时向各县(市、区)安监局转发省安监局《实施细则》并落实有关工作要求;三是研究制定了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监督管理工作流程;四是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对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建设项目与市安监局实行联合审批制度,共同把好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审查关;五是及时编印了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审核(备案)、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审查及职业病防护设施竣工(备案)嘉兴市安监管理局窗口告知单。目前,嘉兴市职业卫生专家库的组建工作也已基本完成。
目前,嘉兴市、嘉善县、海盐县安监部门也已正式开展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监督管理工作。2014年,全市安监部门共开展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审核(备案)79起,其中预评价报告备案1起,预评价报告审核2起,竣工验收备案3起,竣工现场验收73起。
  四、规范开展并指导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工作
  职业卫生现场监管职能交接后,嘉兴市安监局制定了《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工作流程》并在网上进行公布,同时为便于用人单位能方便地在网上系统录入职业病危害因素名称,嘉兴市安监局专门编制了《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代码检索表》供下载使用。目前,嘉兴市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备案企业共有2408家。
  五、有效利用微信平台与网络,扎实开展职业病防治宣传培训,提高职业病防治意识和能力
  为普及职业安全健康知识,增强用人单位的职业病危害防控观念,提高劳动者的自我保护意识,在全社会营造有利于职业安全健康工作的良好氛围,嘉兴市安监局自12月份开始,利用嘉兴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微信公众平台及官网每周发布了一期职业病防治知识宣传专栏。目前已发布8期,宣传的主要内容包括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要求、职业病防治专业术语介绍、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分类、来源、危害的临床表现与防护措施、劳动者职业安全健康行为规范、个人防护用品的正确使用与维护等。
  六、实地调研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现状,充分发挥其专业技术支撑作用
  职业卫生监管是一项技术性、专业性很强的工作,必须依据科学的检测数据,必须具有强有力的技术服务支撑。为此,在职业卫生监管职能交接后,嘉兴市安监局顾联军副局长带领了职安处、法规处相关人员实地走访了3家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对我市公立、民营、驻点性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进行了调研,为下一步嘉兴市规范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质认定与日常管理,积极整合利用现有技术服务机构,发挥其专业技术支撑作用进行了调查与摸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