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兴市本级不动产统一登记顺利通过实施前评估

07.09.2016  20:15

  8月26日,我市顺利通过了省国土资源厅组织的不动产登记实施前的评估,这标志着嘉兴市国土资源局已基本具备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的条件,为9月26日正式颁发不动产登记证书迈出了坚实的一步。

  嘉兴市国土资源局从2015年以来,在省委、市政府领导的重视下,在省厅的精心指导下,相关部门的协同配合下,根据“四统一”的总体要求,扎实推进不动产统一登记各项筹备工作。经过前期的不懈努力,我市的不动产登记已完成机构组建,人员基本到位,岗位职责明确;接收房产资料移交,窗口完成调整,印章、证书准备到位;制订相关业务规范和办事指南等,设置了工作流程;完成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平台开发、数据整合建库,符合国家和省技术规范,基本满足实际需求;对划转的工作人员进行了法律法规及系统操作的综合培训;对房产有关数据进行整理建库,完成历史调查登记数据分析并已开始整合。实施前的准备工作已经基本完成。

  省厅专家组首先认真听取了苏志兴局长关于嘉兴市本级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准备工作情况的汇报。随后分组检查了不动产登记服务窗口和档案管理场所,检测了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平台及相关数据库,查阅了相关文件和规范。一致认为我市已经基本具备实施不动产登记发证的条件。

  同时专家组根据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对嘉兴不动产登记工作提出了新要求。一是加强人员配备。加快后续人员划转,以满足不动产登记工作的需求。二是加强数据整合。尽快实施不动产登记信息平台及数据的整合。同时数据整合要到位,管理要规范。三是加强登记业务的管理。要确保规范化,不动产登记内容要依法依规。对工作人员进行分岗位分业务的专业化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