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兴南湖区商标品牌梯级化培育成效显著

03.02.2015  17:24


  嘉兴市南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深入实施商标品牌战略,推动经济的转型升级。2014年度,辖区“绿晨”、“飞策”、“亚达”被新认定为省著名商标,“南湖”、“南湖之春”、“鸣华红船”被新认定为市著名商标,“禾之源”等8件商标被新认定为区知名商标,现全区拥有证明商标4件,驰名商标11件,省著名商标25件,市著名商标92件,区知名商标21件,梯级化培育成效显著。辖区企业(经营户)注册商标总量已达到4300多件,进一步扩大增强了南湖区品牌建设的基础。
      一是积极开展新《商标法》培训,加大“南湖品牌与品牌南湖”宣传力度,延伸服务阵地,开展培训服务进企业、进园区、进商会活动。结合一周一法,开展全员商标法培训,理论联系实际,列举了多种违法行为,有效提升基层监管人员的服务能力和监管水平。助力民企双对接活动,延伸服务阵地,服务进企业、进园区、进商会,宣传“南湖品牌与品牌南湖”建设,增强企业品牌意识。对需要商标服务的企业,区局与辖区所(分局)采取专人服务的方式,为企业提出《商标战略发展建议书》,指导企业如何创牌、用牌、护牌。
      二是以区规上企业、农产品和服务业为重点,全面梳理和充实驰名商标和省、市、区级著(知)名商标企业的梯级扶持培育库。继续发挥乡镇品牌指导站积极作用,围绕商标强区、商标兴企、商标富农目标,启动“一村一标”、“一企一标”、“一社一标”工程,培育一批南湖区本土自主品牌,推动产业提档升级,增强区域产业竞争力。大力宣传市、区政府支持企业创牌的奖励政策,全力鼓励支持企业争创驰著(知)名商标,提升企业无形资产。对培育库企业实行分类指导,对重点创牌企业实行“一对一”帮扶。梯级扶持培育机制运作良好。
      三是继续做好驰名商标企业的商标使用指导,紧紧围绕商标注册、运用、管理和保护,大力帮助商标品牌企业做好持续发展的规划和指导。落实商标“五书”服务工作制度,指导企业规范商标使用行为,对辖区10家驰名商标企业发出《行政建议书》,指导新《商标法》对驰名商标使用的限制性规定,督促企业依法使用。组织辖区20多家申报省、市著名商标的企业人员参加了区局召集的申报材料的辅导培训。2014年度,区局加大商标专用权保护力度,共查处商标违法案件13件,其中涉及涉外商标3件,罚没款共计2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