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兴三方面做好船舶污染物减量分类工作

05.05.2017  11:55

嘉兴市域现有航道里程1957.25公里,航道密度约50公里/百平方公里,通航里程、航道密度均列全省第一。为推进船舶污染物减量分类工作,嘉兴控制源头、完善机制、综合施策,逐步建立起“政府扶持、企业运行、部门监管”的内河船舶油污水和生活污水接收运行体制,实现长效管理。

一、控制源头,提高船舶污染物减量分类意识。一是广泛宣传,营造浓厚氛围意识。通过船员考试培训和企业教育培训,加强对水上从业人员的宣传教育,逐渐增强船员和水上从业人员的环保意识,充分调动其参与船舶污染治理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全面落实船公司、船舶的防污主体责任。同时,利用报纸、电视、广播、微信、短信、横幅等多种手段,配合开展下乡镇、村(社区)、学校、厂矿码头的“四下”活动,宣传船舶污染物减量分类的相关法律法规。二是推广岸电,增加减量排放手段。据初步测算,传统的辅机发电一晚约消耗价值50元的燃油,而使用船舶岸电桩充电只需花费30元的电费。为此,嘉兴积极推广船舶岸电设施,截至2016年底,嘉兴已在芦花荡、西塘锚泊服务区等地建成岸电桩共35个,嘉善、海宁、海盐建成了支持移动支付的岸电桩。2017年除内河水上服务区外,在内河公用码头逐步推进岸电设施建设,拟新建岸电桩30个。三是配足设备,夯实减量分类基础。为防止船舶对水体的污染,在营运船舶油水分离器、污水处理装置、垃圾存储容器的配备上狠下工夫,到2015年底前,嘉兴市所有船舶的防污染改造全部完成。开展船舶油污水、生活垃圾的接收存储设施建设,全市所有营运港口码头、港航基层站点和锚泊区全部完成“三桶一牌”(一个可回收垃圾桶、一个不可回收垃圾桶、一个油污水收集桶、一个垃圾告示牌)设置,累计配备2200个垃圾桶、800个油污水收集桶。同时,积极推进船舶水污染防治重点项目建设。截至目前,嘉兴市本级、海盐和嘉善建成油污水接收处理站共3个,海盐、海宁、桐乡建成污油水接收船各1艘,嘉善、平湖油污水接收船即将建成,确保了船舶油污水接收点、船舶生活垃圾接收点全面覆盖内河运输船舶的运行区域,满足到港船舶污染物接收处置的需求。

二、完善机制,理顺船舶污染物减量分类程序。一是精准施策,打造“一船一站一机制”。联合嘉兴市“五水办”、市交通运输局出台船舶油污水等污染物防治实施意见,争取政府部门在政策、技术及资金等方面的扶持,开展辖区船舶油污水接收站(船)建设,落实船舶污染物收集运营机制,并将建设任务列入对各县(市、区)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补齐船舶污染物上岸处理配套设施还不够完善、油污水处理资金尚未落实等船舶防污染工作中的“短板”,确保船舶运行过程中产生的污染物能得到有效处置。二是优化创新,全力推进船舶防污染工作。采取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的形式,逐步建立船舶污染物回收处理市场化运作模式,船舶油污水接收站(船)和防污应急物资等基础设备设施由政府部门直接购买与建设,而对船舶污染物回收服务,油污处理装置等设备管理与维护环节推向市场运作,采用公开招标的形式落实船舶污染物接收单位,选择有资质、实力强、口碑好的第三方企业(单位)承担嘉兴航区船舶污染物回收处理工作。此外,船舶污染物接收单位还承担嘉兴航区突发污染事件,如油污污染、船舶燃油泄漏等的应急处置工作。三是部门考核,落实船舶污染防治长效机制。落实专项奖励资金,对船舶污染物接收单位实施绩效考核,通过制定船舶防污染作业考核办法,细化船舶污染物接收单位、污染物接收从业人员管理要求,污染物接收作业的内容和污染物应急处置工作中的义务,每季度组织相关工作人员对船舶油污水和生活污水接收项目的运营情况进行考核,实际得分与补助资金相挂钩,90分以上为合格,全额享受补助政策;90分以下的,每少1分相应扣除2%的补助金额。

三、严格监管,落实船舶污染物减量分类任务。一是突出两个收集主体。通过码头和船舶污染物接收单位两个收集主体,保障船舶污染物收集服务的正常开展。2016年,嘉兴共接收处理船舶污染物73.5吨。同时,全市已投入使用3艘船舶油污水和生活污水收集船,在航道上就能完成船舶油污水和生活垃圾收集。二是完善三种处理办法。积极做好船舶生活垃圾、油污水和生活污水接收处置工作,目前船舶生活垃圾接收运转主要由码头经营单位负责,码头业主通过与当地建设(环卫)、乡镇街道(村、社区)等单位签订垃圾清运协议,落实垃圾的日常倾倒工作,并主动向送交船舶提供相应的接收单据。船舶油污水和生活污水接收处置工作,由船舶污染物接收单位通过船舶油污水接收站(船)进行集中接收处置,生活污水接入社会污水管网,对所接收的船舶油污水转移至专门的处置单位进行无害化处理,从而形成船舶污染物接收、转运、处置的闭环管理,防止出现二次污染。三是形成多种监管方式。将船舶防污染管理纳入海事管理职能规范建设中,通过加强船舶管理、诚信管理、船舶安检、现场巡查和非现场执法等手段,加强对船舶防污文书、污染物储存容器以及船舶垃圾、油污水等污染物的产生和交付处理情况的监督检查,督促船舶污染物上岸处理,严厉打击非法违规排放行为,严肃查处船舶污染责任人员。(浙江省港航局报送)

前三季度湖州市重点物流项目发展迅速
前三季度,湖州市重点物流项目投资完成情况良好,截止到9月底,12个重点物流项目累计完成投资21.交通运输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