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商铺需谨慎 金华开发区发布消费警示

15.08.2017  18:11

  近年来,市场上存在将单独产权商铺分割成几个到几十个不同面积铺位进行销售的现象,这些分割的铺位由于没有单独的产权,需购买者以组成公司等形式共同购买并签订相应的委托合同,将铺位委托给第三方商管公司实行统一业态规划、招商及经营管理,客户收益的主要来源为铺位的租金。有些相应还发布有 “预计年收益百分之几,几年即可回本”、“满多少期限后可回购!投资无忧!”等承诺广告。
  这些年来,采取类似营销模式销售的部分商铺,已出现如下问题:1.没有铺位产权证难以买卖;2.同铺位产权人之间容易引发纠纷;3.无法及时开业;4.此类房产广告中有升值或者投资回报的承诺,当经营管理方由于租金等收入无法兑现约定的高额收益时,或期限满无人来回购时,易引发纠纷。
  在此,金华经济技术开发区消保委提醒广大消费者购买商铺需谨慎,要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一、理性分析广告。 要理性对待房地产广告,仔细甄别广告是否有虚假或夸大成份。对房地产商的口头宣传不可轻信盲从。针对广告中的价格表和面积表,购房者应详细询问清楚并加以核实。

   二、核查相关手续。 购买商铺前,应查看房地产开发企业是否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是否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是否已经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购买的商铺是否具有单独产权等。

   三、细心验看合同。 在签订合同之前,一定要仔细阅读、逐项研究合同中约定条款。重点留意建筑面积、公共部位与公用房屋分摊建筑面积、以及面积确认和面积差异处理等内容。特别注意付款方式和期限、交付期限、交付条件、逾期交房的违约责任等事项。同时,还要特别关注合同中关于水、电、气、暖、通讯、有线电视、车位等公共配套设施的约定情况,如有疑义和问题应当面提出,并留存证据。
   四、留意每项签字。 投资者对于房地产开发公司提出的每项签字要求,一定要对所签内容、签字用途、签字效力进行详细了解。针对认购书、补充协议以及其他让消费者签字的格式化文本,要仔细甄别是否有免除经营者法定责任、排除消费者合法权利或加重消费者责任的情况,如发现存在有失公平、显失公正的格式化不平等条款,应拒绝签字,并提出交涉、要求修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