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00余件迪士尼商标侵权童装被查获 使用商标图案需得到注册人授权

11.04.2016  08:14

近日,萧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空港分局在对辖区内两家童装生产单位进行检查时,发现了数量巨大的涉嫌迪士尼商标侵权童装。

执法人员在第一家童装生产单位的仓库中,发现成捆包装的涉嫌迪士尼商标侵权童装。童装正面印有“MICKEY”“MICKEY MOUSE”等字样及类似米老鼠及其头像剪影等图案。在第二家童装生产单位的仓库中,执法人员又查获印有“DISNEY”“DISNEY GET”等字样及米老鼠、唐老鸭形象或剪影的童装。经清点,两家单位的涉嫌侵权童装总计有1876件。

当场查获涉嫌侵权童装后,执法人员对该两家单位负责人进行了调查询问。两家单位的负责人认为,印有迪士尼米老鼠图案的童装销路会较好,就擅自把相关图案用在了自己的童装上,但由于缺乏相关法律知识,没有意识到使用该图案需得到授权。

我国商标法规定,商标注册人享有商标专用权,受法律保护;外国人或外国企业在中国申请商标注册和办理其他商标事宜的,应当委托依法设立的商标代理机构办理。“MICKEY MOUSE”、米老鼠图案等为迪士尼公司所有的注册商标,核定使用范围包括服装等商品。上述童装经迪士尼企业公司国内代理机构认定为“非迪士尼授权生产和销售产品”。目前,执法人员已依法扣押所有涉及商标侵权的童装产品,并作进一步的立案调查处理。

来源:每日商报        作者:记者 卢莎莎 通讯员 钱柯通 高锂        编辑:郑海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