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全力推动新设自贸区工作

17.12.2014  13:32
商务部新闻发言人沈丹阳在12月16日召开的例行新闻发布会上表示,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自2013年9月29日正式挂牌一年多以来,简政放权等改革效应正在逐步显现,形成了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改革创新成果,为在全国范围内深化改革和扩大开放探索了新途径,积累了新经验。


沈丹阳介绍说,一年多来,所确定的各项改革开放措施全面推开,以负面清单管理为核心的投资管理制度已经基本建立;以贸易便利化为重点的贸易监管制度有效运行;以资本项目可兑换和金融服务业开放为目标的金融创新制度有序推进;以政府职能转变为核心的事中事后监管制度也已经初步形成。



最近,国务院常务会议、中央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先后审议了商务部与上海市人民政府会同有关部门起草的《关于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工作进展和可复制改革试点经验的推广意见》。12月12日,国务院召开常务会议,部署推广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试点经验的有关工作,推动更高水平对外开放。“按照会议要求,为了打造更多改革开放高地,形成改革开放新动能,推动实施新一轮高水平对外开放,同时与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形成互补试验、对比试验,下一步将依托现有新区、园区,在广东、天津、福建再设三个自由贸易试验区。目前,这三个省市都正在抓紧拟定自贸试验区试点方案,方案将以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试点内容为主体,结合区位特点、产业基础等地方特点,充实新的试点内容。商务部将全力推动这项工作。”沈丹阳说。

(湖州市外经贸局供稿 转载地址:国际商报)
来源:( 浙江商务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