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工作,新职能 浙江省商务厅首次召开全省展览业工作会议

11.03.2016  12:04
 


为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展览业发展的实施意见》文件精神,研究部署2016年全省展览业工作,推动我省展览业加快发展,3月10日,我厅首次召开全省展览业工作会议。各市商务局(委)分管领导、业务处(科)室负责同志,省展览业相关行业协会负责同志,厅综合处负责同志参加会议。张钱江副厅长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



会议期间,厅综合处对《关于进一步促进展览业发展的实施意见》(浙政办发〔2015〕131号)和《浙江省党政机关境内举办展会活动管理实施细则》(浙委办发〔2015〕66号)两个政策文件进行了解读,介绍了2016年全省展览业工作要点和商务部展览业管理信息系统。温州市商务局就商务部门如何推动展览业发展作了发言。各市围绕地区实际,就如何推动展览业发展进行交流,并提出意见建议。



张钱江副厅长充分肯定了2015年全省展览业工作取得的成绩,尤其是浙政办发〔2015〕131号和浙委办发〔2015〕66号两个文件的出台,明确了商务行政主管部门在全省展览行业的牵头职能。



张钱江副厅长从杭州举办G20峰会、办展硬件条件改善、商务行政主管部门牵头展览业工作职责得到明确、我省展览业发展市场化程度高等方面,分析了当前我省展览业发展面临的难得机遇,对下阶段如何把握机遇、主动作为,推动展览业发展迈上新台阶,提出了工作要求:



一是 要理顺体制机制,提升管理水平,进一步加强横向联动、纵向联动,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各市商务部门要明确责任,明确有人抓展览业工作。 二是要 加快职能转变,提升市场化水平,不断规范党政机关办展。 三是要 结合地方特色,推进品牌展发展,发挥我省特色产业优势,集中力量培育一批在行业内有较高知名度的品牌展。 四是要 培育市场主体,提升行业竞争力,努力打造若干个国内知名的龙头展览企业。 五是要 全面摸清家底,建立统计制度,以商务部“展览业管理信息系统”为依托,建立全省展览业管理信息平台。 六是要 优化发展环境,推动行业发展,着力做好部门协调、宣传、人才培训、行业交流等方面工作。



 

(综合处供稿) 照片1 照片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