磐安县获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建设国家森林城市备案

07.12.2018  17:21

  12月4日,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宣传中心正式发文对磐安县建设国家森林城市予以备案,并督促该县尽快编制国家森林城市建设总体规划及上报相关工作总结和动态信息。

  近年来,磐安县根据《磐安县森林城市建设总体规划》,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1818”平原绿化、“五年绿化平原水乡、十年建成森林浙江”的行动部署以创建国家森林城市为目标,以省森林休闲养生建设试点县为抓手,结合“三改一拆”“五水共治”、两路两侧“四边三化”整治等工作,全力推进打造 “城在林中、居在绿中、人在景中、山水辉映”的森林城市。按照国家森林城市创建标准和要求,磐安县将加大推进力度,强化工作措施,抓细抓实各项创建工作,尽早实现国家森林城市。

  (一)按照“绿色发展、生态富民、科学跨越”创建目标的总要求,以生态文明建设为主线,以创建全国生态文明示范县和“两山”典型县为载体,深入推进绿化造林,强化生态环境保护,着力营造“无山不绿、有水皆清、鸟语花香、绿荫护夏、红叶迎秋”的森林生态城市,使磐安生态环境更优质、城乡绿化更协调、经济发展更繁荣、人民生活更幸福。

  (二)按照国家森林城市创建指标体系要求,坚持城区、城郊、村镇“三位一体”,绿化、美化、彩化“三化合一”推进城乡森林化、通道林荫化、水岸绿茵化、农田林网化、森林网络化,形成城市乡村统筹、山水路田一体、防护功能完备的城乡森林生态体系,确保“十三五”期内建成国家森林城市。城市建成区新增绿地面积120公顷,其中新增公园绿地72公顷;城市建城区绿化覆盖率达39.5%,人均公园绿地18平方米,乔木树种面积比重达到80%以上,公路、骨干道路绿化率达95%以上;郊区森林质量不断提高,森林植物群落演替自然,自然度0.6以上。

  (三)按照“一核三区五轴多点”的森林城市建设总体布局,重点实施彩色森林建设、森林扩面提质、公园绿地扩建、森林通道建设、森林古道(绿道)建设、森林城镇和森林村庄建设、森林水岸建设、森林科教基地建设、森林生态产业建设、在林源保护等“十大工程”,深入开展国家森林城市创建活动努力建成宣居宜业宜游的“秀美山水之地、体用养生之城”,打造南生态养生源”,为建设“两富”“两美”现代化磐安作出更大贡献。

  (四)进一步健全完善生态优先的政府决策机制多元筹集的资金投入机制、共建共享的全民参与机制和城乡一体的绿化长效管理机制,构建“党委领导、政府主导、部门协同上下联动、全民参与”的创建工作格局,确保国家森林城市扎实有序推进,实现“天更蓝、地更绿、水更清、城市更宜居、家园更美丽”。

(磐安县林业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