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盛:以创造性张力推进系统性变革

06.11.2020  20:21

努力成为新时代全面展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的重要窗口”新目标新定位的主要内容之一,是在省域层面探索如何让治理体系更加完备、更加成熟、更加定型,如何让治理能力的运用更加有效、更加透明、更加公平。这种先行先试的探索没有固定的模式可鉴,唯有始终保持创造性张力,着力推进系统性变革,方能以“浙江之窗”展示“中国之治”,以“浙江之答”回应“时代之问”。

保持创造性张力,就是要主动对照党中央最新决策部署和赋予浙江的使命责任,回应群众“急难愁盼”的问题,应对任何形式的矛盾、风险、挑战,勇于用创新的理念革故鼎新,敢于用创新的方法攻坚克难,善于用创新的制度提升效能。推进系统性变革,就是要在省域治理“四梁八柱”制度基本成型的基础上,既抓好“牵一发动全身”、具有乘数效应的关键环节,又考虑领域性、全局性的系统谋划,实现改革发展稳定多目标兼容、政治经济文化多领域关联、政府市场社会多主体协同,全面提升省域治理现代化水平。具体到打造“重要窗口”的实践,须从4个方面的结合入手。

技术变革与组织重塑相结合,提高治理体系整体效能

浙江在“最多跑一次”改革和政府数字化转型取得良好成效的基础上,提出了“整体智治”的理念,既回应了治理体系的结构性难题,也为现代信息技术与公共治理的深度融合提供了一体化解决方案。一方面,着眼“整体”推动组织结构重塑,在用户思维和问题导向指引下,通过跨部门的数据共享、流程再造和业务协同,打通和整合党政机关各项职能,实现各部门协同高效运作,打造无缝隙、无壁垒的“整体政府”,使党政机关服务方式从“碎片化”转变为“一体化”,事中事后监管方式从“棱柱式”转变为“联动式”,有效解决群众最为关切的审批难、审批慢和多头多层重复执法问题。在此基础上,进一步突破地方和部门各自为政的局面,使省市县一体、部门间协作、政银企社联动从理念落地为一套可运转的高效机制,为技术赋能公共治理奠定更为广泛的组织基础。另一方面,力求“智治”拓展技术应用场景,不断深化“数字浙江”建设,以政府数字化转型带动经济治理、社会治理、文化治理、生态治理的数字化转型,更好运用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人工智能等数字技术,加快形成即时感知、科学决策、主动服务、高效运行、智能监管的新型治理形态和治理模式,推动决策更加科学、治理更加精准、服务更加高效,切实将数字化转型的先发优势转化为省域治理体系的整体效能。

常态治理与风险应对相结合,增强治理体系应变韧性

新冠肺炎疫情集中检验了国家(地区)的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也让我们充分认识到治理情境的复杂性。现代化治理既要有能力应对随机问题的挑战,又要有能力抵御中等收入陷阱等发展中国家潜在的系统性挑战,更要有能力在危机中育先机、于变局中开新局,及时反思和修正危机治理中暴露的短板问题,增强整个治理体系的韧性。浙江省委将打造“重要窗口”的战略目标细化为10张高分报表,准确预判了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省域发展面临的主要风险并提出一系列化解措施。如“完善精密智控、严防新风险,交出防疫高分报表”,要在慎终如始抓好疫情防控的基础上,织密公共卫生防护网;“率先畅通双循环、构建新格局,交出经济高分报表”,从省域层面完善和畅通双循环,打造制造枢纽、市场枢纽、商业变革枢纽,加快构筑现代化经济体系,增强内生发展动力等等。在社会治理、生态建设、全面从严治党等领域善用风险防控方法,在进一步强化事前预防控制和事后应对处置的基础上,强调治理体系的自我调适抗干扰和自愈能力,确保整个治理体系在面临不可预测的风险冲击、激增的物质需求和沉重的救援压力时仍能迅速复原运行。

良法善治与改革创新相结合,增强治理体系可持续性

治理体系是包括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和党的建设等各领域体制机制、法律法规安排的制度体系,治理能力是运用制度管理社会各方面事务的能力,因此制度是决定改革经验是否能转化为治理效能的关键变量。浙江始终坚持立法与改革同频共振,做到重大改革于法有据,用法治的刚性破除改革的体制机制障碍、巩固改革的创新成果,为实现地方立法与改革决策的无缝衔接积累了有益经验。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省委提出“法治为基”的理念,要求不断增强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的能力,努力实现各项事务治理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确保各项工作在法治的轨道上有序运行。要在坚持和巩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根本制度、基本制度、重要制度的基础上,着力补短板、强弱项,在省域治理上积累形成一整套更加完善的制度体系,为国家层面的制度体系提供更多的浙江素材和浙江经验。要确保制度的稳定性与执行力,在良法与善治的互动中巩固改革创新成果,为治理体系可持续发展提供有力的支撑。

理性构建与基层探索相结合,增强治理体系创新活力

对治理现代化的探索应当是政府自上而下的理性构建与民间自下而上的实践探索紧密结合的创新。浙江始终倡导“创新制胜”,一体推动理念创新、制度创新、技术创新、应用创新、模式创新。创新驱动治理变革,可以探索两条路径:一是立足国家发展和民族复兴的大局,着眼到2035年基本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到新中国成立一百年时,全面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使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更加巩固、优越性充分展现的改革目标,勇于面对全球治理赤字不断加剧的共性问题,加强顶层设计,为破解发展和治理难题先行先试,探索形成省域治理现代化的基本框架,探索符合全球治理公理逻辑和各国人民共同利益的治理方案,充分展现浙江担当和浙江智慧。二是强化政策激励,营造有利于创新的良好氛围,把基层的首创精神充分激发出来、调动起来,鼓励基层大胆探索、积极创新,形成“人人讲创新、处处有创新、时时在创新”的生动局面。同时在基层探索的过程中观照全局,发挥好试点对全局性改革的示范、突破、带动作用,重点是在省市层面做好提炼、总结和推广,科学评价试点成效和可复制推广经验,通过分散制度创新的社会风险,减少决策阻力和试错成本,高效提升治理体系的发展活力。

【作者:周盛 省社科院社会学所副所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