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杰伦,你欠我们九万八!”
西塘酒店状告周杰伦吃住不付钱
周杰伦公司指责对方恶人先告状
我年收入1亿,会欠你们9万8?(设计台词) 去年,周杰伦在西塘拍MV的造型照。
昨天,福布斯公布了“2015年中国名人榜”,周杰伦以1亿150万元的收入排名第二。
而就在同一天,一则“周杰伦吃霸王餐”的消息震惊网络。信息来源出自《法制日报》的报道,文中称,去年11月下旬,周杰伦和方文山在西塘拍摄MV时,下榻西塘烟雨江南宾馆,离去时没有交纳相应住宿餐饮费。该宾馆将他们所在的北京方道文山流文化有限公司告上了法庭,要求公司立即支付住宿餐饮费9万8千多元,嘉善法院日前已受理此案。
这是怎么回事?昨天下午,快报联系了事件中的西塘烟雨江南宾馆和北京方道文山流文化有限公司。
酒店方:我们按照正常客人的方式来接待
西塘烟雨江南宾馆的李经理说自己还没看到新闻,不过他承认宾馆确实在向周杰伦和方文山讨要房费一事,“这个月或下个月就会开庭,构成消费就要付钱!”
根据中新网消息,周杰伦和方文山并没有否认这笔消费,只是拒绝付款,主要理由是认为宾馆没有遵循保护住客隐私的惯例,非但没有尽力保护好周杰伦和方文山的入住及行程信息,还任由工作人员擅自在微博等公共社交平台上大肆公开,造成了粉丝在酒店楼下围堵,致使艺人无法正常休息,也给工作造成了重大影响,导致商业机密泄露、拍摄时间延长、费用增加。
插播一条酒店小知识:杭州一家五星级酒店公关告诉快报,在明星入住前,经纪人或接待方通常会要求与酒店签署一份保密协议。比如刘德华入住酒店,禁止工作人员合影。还有像去年周迅在杭州黄龙饭店举办婚礼派对,就签了一份很严格的保密协议,其中要求酒店承诺不能将现场照片发布到公众社交平台。
当然,不同明星对保密的要求也不同,有的明星就不介意公开信息。
李经理告诉快报,当时周杰伦方面并没有跟酒店提出要签署隐私保护之类的协议,“对我们来说,他就是正常客人,我们按照正常客人的方式来接待。我们有保安劝说粉丝离开,他自己也有保镖在。”
而对于周杰伦的住房信息外泄,李经理回应说:“他们是通过当地旅游公司(西塘旅游公司)来订的房间,但他们来了之后,可能我们这边的一些小姑娘啊什么的很激动,就把照片在朋友圈、微博转出去了,但并不是官方转出去的。即使是官方转出去的,也不能不付房费。拍MV本来就是公开的,谁都能看到。”
周杰伦方:恶人先告状,要钱要错了对象
对于被告拖欠食宿费一事,北京方道文山流文化有限公司的工作人员陈先生态度很明确:“他们(酒店方)恶人先告状,要费用也要错人了吧。”
陈先生表示,整个MV拍摄计划,其实是周杰伦为助阵方文山在西塘进行的“汉服文化周”活动而去的,在这之前,方文山和西塘方面已经合作了两届,在跟西塘旅游公司的合同中,对方明确承担食宿费用。
在拍摄期间,陈先生说发生了一件很不开心的事情——周杰伦所住宾馆的房间号被曝光。于是从西塘离开后,他们先给宾馆发去了律师函,要求他们对泄露隐私的行为进行赔偿。“我们想让他们对泄露的部分合理处理,要删除。一般酒店的做法,还要免去吃喝住宿。周杰伦在大陆十几年,从来没有发生过拒付房费的事情,会为这几万块拖欠吗?”
在给宾馆发去律师函之后,陈先生说酒店在电话里说了三个字:“法院见。”
“如果我没有交钱,为什么肯让我离开。这是旅游局(西塘旅游公司)跟酒店的关系,他们自己去协调就好。”陈先生认为这场官司更像是酒店在炒作,当然等到法院开庭,“公司会派人去说明清楚。”
我们尝试联系西塘旅游公司,但一直到昨天晚上,接待处、市场部、投诉部等部门的电话始终无人应答。
来源:都市快报 作者:记者 顾欣悦 编辑:郑海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