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伟强副巡视员到湖州、嘉兴调研法律援助工作

24.03.2016  15:45

  3月22日至23日,厅副巡视员陈伟强到湖州、嘉兴两地调研指导法律援助工作。陈伟强副巡视员实地走访了湖州市、安吉县、嘉兴市、嘉兴市南湖区司法行政法律服务中心(法律援助中心),了解各地法律援助中心窗口接待、设施配置和工作运行情况,并分别听取了湖州市、嘉兴市司法局法律援助工作汇报。

  陈伟强副巡视员充分肯定了湖州、嘉兴市法律援助工作取得的成绩,认为近几年发展快、亮点多,特别是湖州建立涉军法律援助基金、注重对法律援助操作实务的研究、安吉县对法律援助办案资格实行考试的制度值得肯定;嘉兴市法律援助经费保障好,法律援助宣传方式具有独创性,法律援助服务窗口接待人员专业化程度高。同时,两地充分发挥法律援助职能,紧紧围绕、主动融入党委政府中心工作等方面也是亮点纷呈,经验频出。
  关于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法律援助工作,陈伟强副巡视员要求, 一是 要抓好中办国办《关于完善法律援助制度的意见》和省两办《关于进一步完善法律援助制度的实施意见》两个上级文件的贯彻落实,要按照中央和省里的部署要求制定具体的执行措施,让上级的部署要求转化为具体的工作措施。 二是 加强工作探索,创新工作方法,要在现有较好的工作基础上,针对法律援助工作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加强研究探索,不断提高工作水平,为上级部门开展工作指导提供基础素材和基层经验。 三是 进一步加强工作宣传,不断提高法律援助的社会知晓率,要巩固、创新有效的宣传模式,开拓宣传阵地,将法律援助的声音和信息宣传到社会各界。
  嘉兴市司法局局长陆娟梅、湖州市司法局副局长何成华、省法律援助中心副主任吴云燕等陪同调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