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吴兴区金禾幼儿园-准予行政许可

29.05.2015  01:01
单位名称/申请人: 吴兴区金禾幼儿园 法人代表/负责人: 朱亚琴           你(单位)于 2015年5月13日提出的餐饮服务开办申请行政许可(受理号:餐受0502201500341)申请, 经本局依法审查,符合法定条件和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餐饮服务许可管理办法》第十四条的规定,决定准予许可。 具体许可内容如下:
        单位名称:吴兴区金禾幼儿园; 地址:湖州市余家漾小区韵海苑1-1;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业主):朱亚琴(法定代表人); 类型:幼儿园食堂≤300人; 备注:中餐类制售;不含凉菜;不含裱花蛋糕;不含生食海产品。 2015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