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兴区六项举措保护森林资源

24.11.2017  16:32

  今年以来,吴兴区森林资源保护管理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湖州市林业局的大力支持下,紧紧围绕“五年绿化平原水乡、十年建成森林浙江”总体部署,深入实施以生态建设为主的林业发展战略,始终坚持“严格保护、积极发展、科学经营、持续利用”的基本方针,坚持依法行政,创新管理机制,狠抓工作落实,森林资源保护管理各项工作进展顺利,取得显著成效。主要措施如下:

  一是做好服务保障,科学合理管控林地。按照省森林资源保护管理工作部署,围绕“稳增长、调结构、促转型、补短板、惠民生”的发展要求,主动做好重大基础设施、重大产业和民生项目使用林地的服务保障工作。自林地审批职权由市级下放以来,吴兴区农林局着力建立林地审批管理机制,严格实行分级分步审查。今年以来,已完成多个项目的报批工作。

  二是分解年度限额,有利保障林木资源。合理分配采伐限额。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十三五”期间年森林采伐限额管理的通知》核定了该区“十三五”期间年森林采伐限额。随即,吴兴区下发了《吴兴区人民政府关于做好“十三五”期间森林限额采伐工作的通知》,分解下达了限额。规范林木采伐许可。吴兴区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严格管控林木采伐审批,未出现超限额审批情况。

  三是开展专项行动,规范野生动物保护。今年以来,吴兴区大力开展保护候鸟等野生动物专项行动,严厉打击乱捕滥猎滥食和非法经营候鸟犯罪活动。同时,根据《浙江省陆生野生动物<驯养繁殖许可证>和<经营利用核准证>管理办法》的通知要求,认真抓好“两证”办理工作。

  四是营造氛围,推进湿地保护管理。加强宣传工作。吴兴区结合生态示范区创建、湿地保护日、爱鸟周宣传等各种行动,运用媒体访问、行政动员等多种形式与手段,积极宣传建立湿地保护体系的重要意义,形成“湿地保护、人人有责”的良好氛围。推进实体建设。随着吴兴区西山漾城市湿地公园获批为湖州首个国家城市湿地公园,该公园建设持续有条不紊的推进。今年,西山漾国家城市湿地公园被授牌为“浙江省生态文化基地”。

  五是打好组合拳,惩治涉林违法行为。吴兴森林公安结合“雷霆1号”清火行动、“雷霆2号”禁毒铲毒行动、“眼镜蛇3号”打击非法运输、贩卖野生动物行动,“清网行动”“综合治理毁林(竹)种茶专项行动”等以“零容忍”的态势查处惩治了一批毁林违法犯罪行为,强化了林业执法管理。

  六是依托专业设备,抓好森林消防工作。一重建设。通过不断加强森林消防队伍、装备建设,来提升战斗力。吴兴区依托省市资金,修建了蓄水池,张贴了宣传牌,购买了消防供水车等装备。二重管控。根据工作任务以及气候变化,全面加强人员、火源、重点地段、重要关口的控制,采取检查、巡查、督查等手段来加强管控严防森林火灾事故的发生。(吴兴区农林发展局)

永康市首个省级湿地公园即将开工建设
  10月30日,省林业厅下发《关于同意兰溪市等建立省级湿地公园的函》,批复同意建立石柱省级湿地公园,这标志着永康市首个省级湿地公园即将启动建设。石柱省级湿地公园作为浙中生态廊道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规划面积182.林业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