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民声更要惠民生

28.02.2015  19:10

一次,某政府部门去基层征求群众对新一年民生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时,一名群众的发言颇具辣味:去年我提的一个盼望解决的民生问题,到如今既没听到如何解决的办法,更不见解决的行动,今年我不想再提了。

群众提的民生问题未得到解决,折射出政府部门或与群众沟通联系不够,暂不能解决的民生问题未向群众说明原因,让群众等得“花儿都谢了”;或原本征求意见就是走形式,只想在电视上留个影、报纸上留句话而已,征求的意见最终成了“抽屉里的沉寂”。不管哪种情况,其结果都一样:听民声而不行动,便寒了民心。

所以,对政府部门而言,倘若去听民声,就要杜绝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摒弃“走过场、搭花架”的思想,放下身段,真心实意听取民声中的民生问题和解决民生问题的办法。唯有如此,群众才会跟你咬耳朵、掏心窝,才能让群众的参与热情和创新创造才华迸发。

当然,政府部门听到民声中的民生问题还只是第一步。更为重要的是,对征求到的民生问题,能够解决的,第一时间要把责任分配到相关部门,避免陷入责任不清、“三个和尚没水吃”的尴尬。有关部门要加强对责任单位的考核和督察,督促责任单位发扬钉钉子精神,一锤接着一锤敲,久久为功,步步为营,直到落地生根,惠及民生。对条件不成熟暂时不能解决的民生问题,一定要向群众说明情况、说清道理、说透情理,争取群众理解和支持。

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要把听民声变成惠民生,还需畅通监督渠道,让群众和媒体参与监督,架设全天候的“探照灯”,监督责任单位工作发力、兑现承诺,不推诿扯皮、阳奉阴违,让监督推动责任单位付诸行动。同时要完善评价机制,对已办结的民生问题,政府部门不能自说自话、自拉自唱,用自我感受代替群众评价。因为,群众才是评价的主体,最有评价权。而评价的唯一标准,就是群众是否真正满意、是否真正得到了实惠。

如果说听民声是一种胸怀和智慧,那么惠民生就是一种务实和担当。只有两者紧密结合,相得益彰,才能奏出群众满意的动人乐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