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0后贩毒集团被重判“大哥”获死缓

25.06.2015  10:07

      22名被告人,因贩卖、运输毒品罪被温州中院判刑,最重的获死缓。昨天,温州中院集中对5起重大毒品犯罪案件作出一审宣判。
  在5起案件中,以方家斌为首的贩毒集团案件最为发人警醒。
  13名贩毒集团成员中有10人是90后,年龄最大的方家斌也只有30岁。整个贩毒集团分工明确、层级分明,成员间单线联系,集团高层人员均在外省,采用电话进行遥控指挥。
  法院审理查明,2012年10月,方家斌伙同陈昌平(另案处理)组成贩毒集团,在乐清市大肆贩卖毒品。被告人饶德阳受陈昌平雇佣,负责接收、保管由广东运输至乐清的毒品,并负责发放给马仔。法院认为,方家斌等人实施贩毒行为长达一年有余,有明确的组织纪律,马仔每天需和上家核对毒品数量,贩毒所得用于支付成员报酬和个人消费,属于三人以上为共同实施犯罪而组成的较为固定的犯罪组织,是犯罪集团。其中,方家斌伙同陈昌平共同组织贩毒,负责提供贩毒号码、管理马仔及转发毒品信息,系首要分子,对方家斌应按集团所犯全部罪行处罚。昨天,法院以贩卖、运输毒品罪,判处方家斌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另外人员被判处无期到有期徒刑1年9个月不等。
  记者从温州中院了解到,2011年至2014年,温州两级法院审结毒品犯罪案件6370件,7816人获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