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舟山多名外来妇女以结婚之名骗取彩礼便趁机逃离

25.04.2017  08:35

  中新网舟山4月24日电(记者 何蒋勇 通讯员 荣晓娜)近年来,在浙江省舟山市嵊泗发生多起团伙作案的婚姻诈骗事件,来自广西地区的几名妇女经人介绍以相亲为由来到嵊泗,又利用双重身份或者冒用他人身份进行登记结婚,在骗得当地男子彩礼钱后,很短的时期内便以各种理由趁机逃离。24日,记者从嵊泗法院获悉,该法院公开审理并当庭宣判了一起以结婚之名骗取彩礼的诈骗案件。

  2013年,被告人阿萍以“燕岚”身份在嵊泗参与诈骗两起,被害人报案后公安立案侦查,发现“阿兰”有冒用“燕岚”身份嫌疑并将其列为网上逃犯,后几经辗转,最终于2016年10月份,在广西女子监狱配合下查明服刑人员阿萍就是使用“燕岚”和“阿兰”身份的人,嵊泗公安将阿萍从广西女子监狱押解回,交由嵊泗法院审判。

  为什么会从监狱把被告人阿萍押回呢?原来阿萍于2015年12月,被其老家所在地的法院因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8个月,并处罚金2万元(下同:人民币)。

  阿萍在两岁时便随改嫁母亲生活,跟继父姓改名阿萍。阿萍结婚后,育有一子一女,2011年4月,因与前夫离婚后心情沉闷,便以赌博为发泄方式,后来输钱越来越多,无力偿还。

  于是想到用假身份证去相亲,未婚女只要相亲不论成功与否,男方都会给一些红包。为了多一个身份进行相亲赚钱,她找到自己的亲生父亲让他以补报出生人口为由又办了一张“阿兰”名字的身份证。

  2013年1月份,为骗取彩礼钱,阿萍带着“阿兰”名字的身份证,经人介绍来到山东省商河县,隐瞒曾结婚生子的事实,与阿光登记结婚,通过介绍人从阿光处收取彩礼,最终从介绍人处分得12000元,后在春节前寻找借口离开商河县。

  回到广西的阿萍尝到甜头,花了几百块钱找人做了张“燕岚”身份证。当年6、7月份时,阿萍联系了同乡阿花一同到嵊泗相亲,经人介绍,与当地大龄男相亲。二人在嵊泗以表姐妹身份相称,第一次相亲时,对方阿力看上了阿花,从阿力家收取礼金50000元。

  当天下午,阿萍、阿花还有其他参与骗婚的人便把礼金分赃。阿花留下了,阿萍几日后便独自回老家。半月不久,阿萍又接到介绍人电话,说嵊泗这边还有男的要找老婆,让她过去相亲,于是她再次来到嵊泗跟本地男阿伟登记结婚,骗得彩礼50000元。

  后来因为阿萍脖子上长脂肪瘤,阿伟家里人就带她去上海看病,阿萍叫上“表妹”阿花陪同,在上海南汇医院看病时,阿萍和阿花称要上厕所,趁机逃跑从上海坐火车回到广西。

  经过三次的诈骗,阿萍把骗来的钱除了日常开销,几乎全还赌债。这样来钱快,阿萍似乎找到生财之道,于是在老家又干起这样的生意,有时自己冒充相亲女进行诈骗,因为懂套路还充当媒人,组织其他妇女去骗婚。

  据了解,从2014年9月至2015年3月份,阿萍参与或者组织几名妇女以虚构事实,充当媒人、相亲女子方式,以结婚为由先后7次骗取男方定金、彩礼钱16万余元,在当地的7次诈骗案发后,阿萍被当地法院判刑。

  后因监狱配合下查明阿萍曾用的几个身份,最终将其锁定为在山东及嵊泗作案共3起的嫌疑人。被告人阿萍在判决宣告后刑罚执行完毕前发现漏罪,于2016年10月28日从其服刑的广西女子监狱押解回嵊泗县审理。

  截至目前,嵊泗地区发生于2013年这一伙以结婚为名骗取彩礼,后短时间内逃离的几起诈骗案件,根据犯罪情节、骗取金额及作用大小等因素,均被判处有期徒刑1至3年不等的刑期。(完) 【徐施宏】来源:中国新闻网